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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融同志在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暨产权交易机构工作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16日 来源:宁波产权交易中心 阅读次数:6746

同志们:

    春节前,我们刚刚召开了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总结了2005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研究部署了今年的工作。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总结交流产权管理工作经验,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促进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产权基础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股权分置改革稳步推进

2005年,各级国资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奋斗,扎实工作,推动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市(地)级国资监管机构基本组建,国有资产监管的组织体系初步建立;一系列政策法规陆续出台,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建设日趋完善。随着国有资产出资人逐步到位,国有资产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初步形成;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进一步规范。这一切为加强产权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产权管理基础工作不断深入和加强。

    2005年,各级国资委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不断加强产权管理制度建设,理清产权关系,规范产权流转,调解产权纠纷,有效发挥了产权管理在国有资产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在规范中不断推进。

    产权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产权管理制度建设是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产权管理的政策依据。在产权管理制度方面,我们陆续发布了《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股权分置改革、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配套文件,力口之此前已经颁发的3号令、产权登记办理规则等,逐步构成了产权界定、产权流转和产权保护的产权管理制度体系框架。各地国资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产权管理的地方性制度法规和操作细则。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产权登记工作有序开展。作为加强产权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做好产权登记对摸清国有资本的布局和结构,明确国有资产的权利边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十分重要。在进一步改革完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的基础上,我们重点组织开展了产权登记工作。一是做好产权登记业务培训。按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要求,各级国资委分别对所出资企业和有关部门组织进行了业务培训,按照统一的操作规则和工作要求进行产权登记。二是做好产权登记的各项准备工作。我委统一印制了产权登记证,组织开发了产权登记软件,免费发放给各地国资委、中央企业和部门,并为地方国资委配备了必要的产权登记硬件设备。三是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对非金融类企业换发产权登记证工作。据了解,目前大部分地方基本完成了换证工作。通过这次全国范围的换发产权登记表证工作,我们初步摸清了国有资本的分布状况,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提供了依据,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国资委的出资人地位。

    资产评估管理及监督检查制度初步建立。资产评估是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制度屏障。我委发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后,在做好日常核准、备案审核工作的同时,将工作重心调整到资产评估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上,先后组织对多家中央企业资产评估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完善资产评估管理及监督检查制度体系,进一步促进企业规范资产评估行为,提高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备案质量。各地国资委也结合实际加强了对资产评估的管理,不少地方建立了检查制度,组织了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对规范资产评估工作,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有的地方还开发应用了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评估机构诚信档案。

    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i辅分离辅业改制以及分离办社会等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涉及到的资产处置审核,企业重组改制以及“债转股”项目中的资产审核项目较多,再加上办理部分军工企业破产、划转地方的资产划转工作等,都需要办理大量的具体审核和手续。各级国资委在这些工作中,既严格审核把关,又积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做了大量繁杂而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在一些多年存在的产权纠纷调处工作中,相关地方国资委积极协调,主动配合,使多年悬而未决的产权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股权分置改革是国资委的一项重点工作。2005年,各级国资委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根据“积极、稳妥、有序”的原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紧开展了相关制度研究、重大问题调研以及组织落实工作,确保了股权分置改革稳步推进。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和新闻发布会,动员部署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宣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基本原则、工作措施,提高了各方面对深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二是工作程序和审核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我委出台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明确了改革中涉及国有股的工作程序,以及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审核工作职责。三是积极做好改革方案的研究论证。各级国资委按照有关规定积极认真地组织国有股股东对改革方案进行研究论证,并加强沟通与协调,尽快推出改革方案。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地方国资委的沟通、协调力度,及时帮助解决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还会同有关部门分赴相关地区进行调研,就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与地方人民政府、相关监管部门、重点企业进行了沟通和协调。总的看,股权分置改革进展顺利。据统计,到2006年2月1 3日,  沪深两市共启动或完成了501家公司的股改工作,其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共338家,地方国有控股和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分别为273家和65家。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研究取得积极进展。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客观需要,也是各级国资委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必要手段,更是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要求,去年国务院国资委重点组织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研究以及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组织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要内容与整体框架、管理方式与管理方法等专题研究。各地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前瞻性的研究与探索,有几个地方已经出台了相关办法,并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初步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今年,各地国资委要结合本地实际,力口快推进相关工作。国务院国资委将及时总结地方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工作力度,在具备条件时,开始编制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初见成效,产权交易市场在规范中发展

    随着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建立,各级国资委在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工作力度,在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和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统一监管制度,抓好贯彻落实。

    3号令及其配套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管方面已经初步形成了以“进场交易”制度为核心的统一制度。各级国资委通过抓好贯彻落实,使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得到了有效规范,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正逐步发挥。

    统一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制度初步形成。3号令及其配套文件陆续发布以后,各地通过政府令、政府办公厅转发、相关部门联发等多种方式明确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的制度要求,并对操作规则和政策要求进行了规范衔接与修订完善,逐步形成了全国统一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制度。

    对产权交易机构的选择确定工作基本完成。各地国资委按照“打破区域限制、立足规范运作、促进资源共享、利于长远发展”的原则和统一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完成了本地区产权交易机构的选择确定工作。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各地国资委选择的产权交易机构为64个。

    广泛开展了宣传培训工作。在国务院国资委组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知识竞赛”和“国有企业改制与产权转让高峰论坛”等全国性大型宣传研讨活动的基础上,各级国资委、产权交易机构通过组织参加知识竞赛、召开专题研讨会、举力、研究论坛及专题业务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培训活动,普及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制度及政策知识,有效发挥了社会监督作用;研究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培训了一大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和产权交易操作的专业人员,促进了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发展。

    进场交易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各级国资委在制度约束、督查指导、把好关口和完善服务等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国务院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了以落实进场交易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大型督查行动,各级国资委通过多种形式对进场交易情况进行了督查。许多地方还采取纪检监察部门派专人驻场把关,协调有关部门在变更登记环节进行审核把关等措施,做好进场交易制度的落实工作,进场交易的效果也逐步显现。据统计,2005年,京津沪三家产权交易机构转让企业国有产权3622宗,成交金额1080亿元,与资产评估值相比增加64.7亿元,平均增值6.4%。其中,竞价交易项目增值率达24.8%,约有四分之一的竞价交易项目增值率超过40%。

    (二)采取多种措施,完善监管机制。

    近两年,国务院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地方、相关企业进行了联合专项检查,组织了对产权交易机构的综合评审,从中央到地方,国资监管机构、纪检监察部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逐步形成。

    一是监督检查制度逐步完善。国务院国资委与有关部委联合组织实施了检查工作,各级国资委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逐步形成了多部门共同参与,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促进了监管工作的逐步到位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规范操作。2005年,国务院国资委对京津沪三家试点机构建立了年度评审制度和季度重大事项协调制度;有的地方国资委设立了专职监管机构,专司产权交易市场日常监管;多数地方政府授权国资委负责日常业务监管;许多地方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所选择的产权交易机构建立了月度抽查评审和市场争端协调解决机制,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日常监管机制逐步完善。与此同时,各产权交易机构也不断完善交易信息系统,加强对交易过程的规范与监测。

    二是社会监督作用日益加强。各级国资委在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实施有效监督的同时,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实施纲要》和国务院《信访条例》精神,抓源头、治腐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争取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形成全社会监督的氛围,逐步构成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社会监督体系。

    三是行业自律作用逐步发挥。近年来,各地产权交易机构自发成立了一些区域性合作组织,在促进规则统一,研究风险防范,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机构合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产权交易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年,我委将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推进成立中国产权交易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自律组织促进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

    (三)不断探索创新,产权交易市场在规范中发展。

    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规范发展产权市场,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规范、不断完善的过程。近年来,许多地方在加强机构业务合作、提高服务水平、完善竞价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

    机构业务合作不断深入。目前,多数地区的产权交易机构已经在区域性组织中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有些机构已经实现了信息同步发布;一些产权交易机构在取得当地国资委同意的基础上,相互间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通过统一的操作规则,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组织产权交易活动,既便利了相关主体的参与,也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一些新成立的产权交易机构,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等方式,加强学习交流,取得了较快的发展。

    服务创新收到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提高进场交易成效,促进产权交易市场在规范中发展,许多地方的产权交易机构在完善产权交易跟踪服务模式、注重化解产权交易中的纠纷和矛盾以及提升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整体价值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实践,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些产权交易机构已经成为当地政府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服务平台。

    风险防范意识逐步增强。随着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不断完善,许多产权交易机构已经采取多种措施,从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基础管理等多方面入手防范产权交易中的风险。同时,产权交易所涉及到的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以及意向受让方等各个方面的规范操作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也有了较大提高。

三、注重规范、勇于创新,开创国资监管工作新局面

    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起步之年,今年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定位、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改革方向、创新体制机制,加快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的突破,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有关工作已经做出了部署和安排,这里我想再强调几个在工作中应当高度重视的问题。

    (一)加强学习交流,主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产权管理水平。

    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极具探索性,极具挑战性。产权管理更是一项专业性和综合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既要熟悉国家的宏观政策、法律法规等综合性知识,也要掌握所涉及的产权界定、产权流转、资产评估、股权管理等专业知识,还要学习企业管理、财务审计等基础知识。近年来,各地国资委之间、产权交易机构之间学习交流的风气很浓,这对互相促进、共同提高非常重要。产权局以会带训的工作会议为大家提供了一个较为充分的互相学习交流的机会,大家要好好珍惜。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避免盲目性,避免照搬照抄。学习、交流之后要结合自身实际搞好消化吸收,要形成自己的思路,培养出自己的创新能力。

    产权管理作为国有资产监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对外涉及许多政府部门、机构,对内涉及多个职能单位,主动协调配合是我们开展工作的一个基本要求。去年底,六部委印发了《关于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各级国资委要积极主动做好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推进建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制度;要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在相关部门之间、与相关企业做好协调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做好股权分置改革,各个部门、机构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更是必不可少。特别是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中,所涉及的改制方案、重组方案出来后,产权管理工作如何及时跟进,如何发挥规范和促进的双重作用,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整体工作的落实是需要我们共同思考的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指导和监督,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落实工作责任,既体现在各级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的机构职责,更体现在履行出资人职责过程中的各个岗位责任。目前,出资人机构已经基本到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已经明确。这就要求我们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岗位责任,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依法办事,公开透明。产权管理部门的同志要从制度约束、教育预防以及强化监督几个方面入手,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所承担的职责,所面对的诱惑,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维护树立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良好形象。

    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是《监管条例》赋予各级国资委的职责。全国的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是一个整体,要形成全国上下一盘棋,不但需要统一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更需要各级国资委加强沟通与配合。通过加强指导和监督工作,不但要使各级国资委制定的规章、政策保持一致,还要在具体操作与审核把关上保持高度一致。在产权管理工作中,对统一制度、统一办法,甚至统一时间的要求,各级国资委要给予特别重视。否则,无论是上下政策衔接不一致,还是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一致,都可能会给全国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比如你自行规定一些可以协议转让的政策,就有可能对全国落实进场交易制度产生大的影响。当然,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会有较大差别,也可能会出现各种新矛盾、新问题,也就需要我们加强工作沟通,在指导和监督过程中解决问题,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立足规范操作,积极探索创新,开创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新局面。

    产权管理工作基本上是从财政部门划转来的,但我们的角色却是全新的,任务是全新的,这也就要求我们在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中,立足规范操作,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手段和工作方式。在产权管理工作中,尤其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抓紧工作:一是研究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的有效方式和手段。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涉及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仅靠我们制定一些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还是远远不够的。今年,我委将加快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的建设进度,还要加快推进产权交易行业协会建设。各地国资委一方面要做好有关工作配合,同时还要在监管中不断探索创新,力口大对产权交易机构规范化运行的监督和指导。产权交易机构在这项工作中承担了特别重要的角色,目前,我们是靠制度约束落实进场交易,对你们讲应该还是一种垄断资源,你们更应该研究如何通过提高进场交易成效,通过规范的操作和完善的服务更好地发挥产权市场的载体和平台作用。二是研究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国有股权监管问题。目前,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如何建立上市公司国有股监控体系,有效监管上市公司国有股?如何规范国有股东行为,维护国有股权益和证券市场稳定,是各级国资委必须及早研究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三是抓紧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根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我们在做好前期研究协调的基础上,今年要编制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各地国资委的工作也正在加快推进。在工作过程中,如何处理好制度研究与试点推进的关系,如何处理好试点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如何处理好履行出资人职责与政府部门职责的关系,也是各级国资委的重要工作任务。在产权管理工作中,如何加强资产评估监管工作,如何做好股权多元化背景下的国有产权界定与管理,如何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都需要大家共同探索。

    同志们,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是我们肩负的历史责任。几年来取得的成绩与各级国资委付出的艰苦努力是密不可分的,特别是产权管理岗位的全体同志,产权交易机构的同志更是倾注了大量精力。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务院国资委向大家并通过大家向各地国资委和产权交易机构的全体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预祝大家在新的一年中,在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