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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商业用房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商业用房转让公告   阅读3009 次

发布日期2013年07月24日   所在区域    转让底价(万元)    出让比例    交易类别  

成都市青羊区新南路2121636.70平方米商业用房、31-21363.57平方米商业用房转让公告

     转让方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公开挂牌转让成都市青羊区新南路2121636.70平方米商业用房、31-21363.57平方米商业用房,转让方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成都市青羊区新南路2121636.70平方米商业用房,该房产登记在成房权证监证字第1668641号之下,该房产证下尚有其他房产;31-21363.57平方米商业用房,该房产登记在成房权证监证字第1668652号之下,该房产证下尚有其他房产。

以上产权未办理分户房产证,并共用一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权证号:成国用(2009)第724号,终止日期:2042.12.15

      二、转让底价:人民币3454万元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四、受让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公告期限:自2013723日起至20138191700止。

六、特别提示:

        1交易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

        2、交易标的系两个房产证,现转让方已在前期将交易标的按单间分别租赁给不同的承租人(详见租赁合同)。

        3、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七、报名:

    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带着符合受让条件的证明材料到本所办理报名手续,并须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保证金以20138191700前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

     联系人:吴茜  

    联系电话:028-85337192

地址:成都市临江西路1号锦江国际7楼 

特别声明:

   1.标的转让方对本公告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本所对转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后果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2.本所发布转让公告并不构成本所对转让标的的任何交易建议。投资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自行对转让标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及受让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