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公开挂牌转让成都市金牛区金房苑东路1号13栋3单元2层202号住宅、成都市金牛区金房苑南路63号商业用房,转让方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成都市金牛区金房苑东路1号13栋3单元2层202号住宅,房产证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2616969号,建筑面积97.6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金国用(2011)第2034号,使用权面积15.12平方米,终止日期:2069.1.19;
成都市金牛区金房苑南路63号商业用房,房产证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2616997号,建筑面积56.4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金国用(2011)第2034号,使用权面积8.75平方米,终止日期:2039.1.19
二、转让底价:人民币195万元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四、受让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公告期限:自2013年7月17日起至2013年8月13日17:00止。
六、特别提示:
1、交易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
2、交易标的存在租赁情况,租赁期至2018年5月19日止。
3、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六报名:
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带着符合受让条件的证明材料到本所办理报名手续,并须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保证金以2013年8月13日17:00前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
联系人:吴茜 张明全
联系电话:028-85337192
地址:成都市临江西路1号锦江国际7楼
特别声明:
1.标的转让方对本公告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本所对转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后果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2.本所发布转让公告并不构成本所对转让标的的任何交易建议。投资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自行对转让标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及受让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