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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处整体资产
项目编号T10007    项目名称台州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处整体资产   阅读5773 次

发布日期2010年09月10日   所在区域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转让底价(万元)0    出让比例    交易类别  

 

 

项目名称

台州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处整体资产

项目编号

T10007

挂牌价格

0万元

地域

浙江省台州市

 

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

台州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处

标的企业名称

台州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处

企业类型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水利水电

经营范围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暂贰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下设兰溪工程分处、宁波工程分处)

法定代表人

潘小平

成立日期

1978年成立

注册资本

贰仟万元

注册地

台州市

土地、建筑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面积

 

人员情况

职工人数:30

标的企业概述

台州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处是浙江省建设厅核定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暂贰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的国有企业(下设兰溪工程分处、宁波工程分处)”,位于台州市市府大道1161504层。法定代表人:潘小平;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暂贰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下设兰溪工程分处、宁波工程分处);经营方式为建设、承包。

企业创建于1978年,原名为“台州地区水利电力施工队”,1994年更名为“台州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处”, 1998年经浙江省建设厅批准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三级企业,200214日经浙江省建设厅核准,取得“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20071127日经浙江省建设厅核准,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暂贰级”资质。现有事业编制职工16名,合同制职工14名,退休职工2名,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人,其中:中级职称人员10名,建造师(项目经理)15名,五大员齐全。

 

公告挂牌

1、  公告挂牌期:自2010 9 10日报刊公告日(即挂牌起始日)至2010 10 13 日下午4时整止。

2、  公告挂牌期间,只有一家合格受让意向人报名(需经资格审定后),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的前提下,经国资管理部门同意后,直接转让给该受让人。

3、若公告挂牌期间,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受让意向人报名(需经资格审定后),则按照《拍卖法》有关规定实施拍卖程序进行转让。

4、受让报名:

1)产权交易有关资料。

2)填写产权受让意向书等。

3)签订保证金协议,并缴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人应在报名期间9 10日—1013日(节假日除外)到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附带企业章程、相关决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经审计评估的主要财务会计资料

科目年度

2010531

 

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流动资产

12,780,243.13

其中:货币资金

806,841.18

应收款净额

7,464,216.75

预付账款

4,475,562.94

存货

6,525.00

待摊费用

27,097.26

固定资产

623,597.00

无形资产

816,092.82

资产合计

14,219,932.95

流动负债

15,503,232.02

其他长期负债

310,327.85

负债合计

15,813,559.87

所有者权益

-1,593,626.92

 

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复文件号:台州市国有产权转让审批表

批复主要内容:同意转让。

内部决策文件:处领导班子会议纪要

内部决策文件主要内容:一致通过对工程处进行改制

 

中介机构

律师事务所

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台州分所

评估事务所

台州中信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账面值(万元)

资产

3308.05

负债

1592.17

净资产

1715.88

评估结果(万元)

1421.99

1581.36

-159.36

评估基准日

2010531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文件及文件号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对受让方的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良好的商业信用,熟悉水利施工管理,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其他工程类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同时具备增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的境内企业法人;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000年以来曾连续担任过五年以上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时具备水利专业建造师的自然人,或2000年以来拥有五年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并担任过台州境内单项工程在1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