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拟定于2017年3月15日上午10时整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二号开标室对浙江赞洋黄金股份有限公司18%国有法人股权进行公开转让,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转让标的、起始价及保证金
本次转让标的为浙江赞洋黄金股份有限公司18%国有法人股权,转让起始价742.86万元(不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150万元。
二、 转让方式
报名截止日仅一家报名受让的,经确认后转让给该受让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采用现场书面竞价方式。
三、 付款方式
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成交款,同时付清赞洋公司欠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款355万元及截止2016年8月31日的债务利息37.205万元。
四、 竞买人条件
受让人应当是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良好的商业信用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五、 报名须知
凡报名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竞买人公章)、公司章程与相关决议及企业资信证明及相关资料;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浙江赞洋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须提供股权证明文件,其享有优先购买权。报名时须缴付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
帐号:583016260800015
开户单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六、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3月13日16时整止(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1室。
七、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76-88685180
详情登陆 www.tzztb.com/tzcms www.tzpre.com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转 让 股 权 相 关 信 息
项目名称 | 浙江赞洋黄金股份有限公司18%国有法人股权 |
项目编号 | 台交所挂〔2017〕3号 |
挂牌价格 | 742.86万元 |
地域 | 台州市 |
基本情况 | 申请人名称 | 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名称 | 浙江赞洋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
经营范围 | 黄金首饰、金属工艺品设计、制造、销售;模具制造;策划创意服务;珠宝首饰加工技术开发;市场调查;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自由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法定代表人 | 邵奕兴 | 成立日期 | 2012年1月18日成立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注册地 | 台州经济开发区纬二路158号508室 | ||
土地、建筑 | 占地面积 | 30126.00平方米 | |||
建筑面积 | |||||
土地类型 | 出让 | ||||
人员情况 | 职工人数:人 | ||||
标的企业概述 | 1、 标的企业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冯江波出资500.00万元,占25.00%;台州市新南洋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00.00万元,占30.00%;陈建斌出资540.00万元,占27.00%;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60.00万元,占18.00%。 2、 该转让标的截止2016年8月31日评估值为742.86万元。 3、 评估报告重要事项说明(见转让标的所在企业基本情况)。 4、 标的企业股东是否有优先购买权:有 其它信息披露: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未正式运营,公司房产已全部租赁给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使用。 | ||||
公告挂牌 | 1、 公告挂牌期:自2017年2月14日公告日(即挂牌起始日)至2017年3月13日16时整止。 2、 公告挂牌期间,只有一家合格受让意向人报名,经确认后转让给该受让方。 3、 若公告挂牌期间,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受让意向人报名,则采用书面竞价程序进行转让。 4、 受让报名: 1)产权交易有关资料。 2)填写产权受让意向书等。 3)缴纳保证金。 5、 意向受让人应在报名期间2月14日至3月13日(节假日除外)到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附带企业章程、相关决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
转让标的所在企业基本情况 | 主要财务会计资料(单位:万元) | ||||
科目\年度、数据来源 | 2016年8月 | 2016年9月 | |||
评估报告数据 | 企业报表数据 | 企业报表数据 | |||
资产负债表 (资产评估报告数据、审计报告数据及最近期财务报表数据) | 流动资产 | 1094.03 | 1091.53 | 906.18 | |
货币资金 | 91.93 | 91.93 | 372.84 | ||
应收账款 | 556.93 | 556.93 | 0.00 | ||
预付账款 | 334.39 | 334.39 | 424.79 | ||
其他应收款 | 110.78 | 108.28 | 108.55 | ||
固定资产 | 3364.22 | 3365.08 | 3353.63 | ||
在建工程 | 210.23 | 210.23 | 210.23 |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3407.07 | 874.14 | 872.59 | ||
固定资产清理 | 0.00 | 0.00 | -19.00 | ||
资产合计 | 8075.55 | 5540.99 | 5323.63 | ||
流动负债 | 3948.55 | 3298.26 | 3102.87 | ||
应付账款 | 210.32 | 210.32 | 8.32 | ||
预收款项 | 442.01 | 0.00 | 0.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0.60 | 0.6 | 1.20 | ||
应交税费 | 41.47 | 52.34 | 58.35 | ||
其他应付款 | 3254.15 | 3035.00 | 3035.00 | ||
非流动负债 | 0.00 | 0.00 | 442.01 | ||
负债合计 | 3948.55 | 3298.26 | 3544.88 | ||
所有者权益 | 4127.00 | 2242.73 | 1778.75 | ||
中天评报[2016]第343号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 (1) 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房屋建筑物均尚未办理相应的产权证,其面积系根据产权持有单位出具的相关资料并经评估人员现场核实确认,未经过专业测绘机构的测绘,可能与其测绘结果存在差异,该差异会影响成本法的评估结果。 (2)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买卖合同》及说明,本次评估中涉及的所有设备已于2016年9月16日打包出售给个人李久富,出售价款为19.00万元。该批设备账面原值603,199.00元,账面净值417,605.01元,主要包括工频电炉、真空充氮包装机、压机、车床等机器设备及监控设备、电脑、空调、办公桌等电子设备。因本次评估未能对该批设备进行实物勘查,故以合同上的出售价作为本次该批设备的评估值。 |
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复文件号: 台国资〔2016〕138号《关于同意转让浙江赞洋黄金股份有限公司18%股权的批复》 批复主要内容:同意公开挂牌转让股权。 内部决策文件: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浙江赞洋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内部决策文件主要内容:同意公开转让赞洋股权,赞洋公司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 |
中介机构 | 律 师 事 务 所 | /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 | |
评 估 事 务 所 | 台州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账面值(万元) | 资产 | 5540.99 | 负债 | 3298.26 | 净资产 | 2242.73 |
评估结果(万元) | 8075.55 | 3948.55 | 4127.00 | ||||
评估基准日 | 2016年8月31日 | ||||||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文件及文件号 |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 ||||||
对受让方的要求 | 受让人应当是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良好的商业信用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