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台州市路桥区商业有限公司51.72%国有股权 | |||||||||||
起始价格 |
3945.67万元 | ||||||||||||
标的概述 |
1、 本次标的为:台州市路桥区商业有限公司51.72%国有股权 2、 该转让标的截止 3、 评估报告重要事项说明(见附件)。 4、 标的企业股东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是 5、 其它信息披露:另法人股、职工股权一并捆绑转让。 | ||||||||||||
转让方 |
联系人情况 |
姓 名 |
余海源 |
联系电话 |
0576-82447163 | ||||||||
传 真 |
|
邮政编码 |
318050 | ||||||||||
联系地址 |
|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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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所在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台州市路桥区商业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国有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食品行业 | ||||||||||||
经营范围 |
肉、禽、蛋批发零售,畜禽屠宰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发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 ||||||||||||
法定代表 |
陈卫平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1275万元 |
注册地 |
浙江台州路桥 | ||||||||||
主营业务 |
生猪屠宰销售 | ||||||||||||
资质情况 |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HACCP-EC-01-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
土地、建筑 |
占地面积 |
32659.04平方米 | |||||||||||
建筑面积 |
22730.32平方米 | ||||||||||||
土地类型 |
□划拨;■ 出让;□其他 | ||||||||||||
人员情况 |
职工人数: 154 人;其中,在职 98 人,退休 12 人,其他 44 人。 | ||||||||||||
股东持股情况 | |||||||||||||
股 东 名 称 |
股东类型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
路桥区国资委 |
国有股 |
5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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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食品商店 |
法人股 |
4.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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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蓬街食品商店 |
法人股 |
1.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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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清食品商店 |
法人股 |
2.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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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集体股和职工个人股 |
职工股 |
4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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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所在企业基本情况 |
主要财务会计资料(单位:万元) | ||||||||||||
科目\年度、数据来源 |
2010年12月 |
2011年11月 | |||||||||||
评估报 |
企业报 |
企业报 | |||||||||||
资产负债表 (资产评估报告数据、审计报告数据及最近期财务报表数据) |
流动资产 |
762.20 |
1208.31 |
1278.37 | |||||||||
其中:货币资金 |
206.85 |
206.94 |
86.16 | ||||||||||
应收账款 |
279.67 |
449.82 |
477.61 | ||||||||||
预付账款 |
19.90 |
74.83 |
232.47 | ||||||||||
其他应收款 |
231.10 |
319.53 |
332.86 | ||||||||||
存货 |
24.68 |
51.16 |
43.24 | ||||||||||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
|
106.03 |
106.03 | ||||||||||
长期股权投资 |
|
45.28 |
45.28 | ||||||||||
固定资产 |
1325.46 |
761.32 |
776.95 | ||||||||||
无形资产 |
7855.99 |
1265.63 |
1265.63 | ||||||||||
长期待摊费用 |
|
71.58 |
46.58 | ||||||||||
资产合计 |
9943.65 |
3352.12 |
3412.80 | ||||||||||
流动负债 |
2314.74 |
2264.59 |
2480.28 | ||||||||||
其中:短期借款 |
1440.50 |
1440.50 |
1589.00 | ||||||||||
应付账款 |
80.12 |
91.46 |
221.79 | ||||||||||
预收款项 |
0.18 |
0.18 |
6.96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5.81 |
|
| ||||||||||
应交税费 |
13.86 |
-65.29 |
-228.30 | ||||||||||
应付股利 |
97.78 |
|
| ||||||||||
其他应交款 |
|
|
0.03 | ||||||||||
其他应付款 |
566.49 |
797.74 |
890.80 | ||||||||||
长期负债 |
|
|
| ||||||||||
负债合计 |
2314.74 |
2264.59 |
2480.28 | ||||||||||
所有者权益 |
7628.91 |
1087.53 |
932.52 | ||||||||||
科目\年度、数据来源 |
2010年 |
2011年11月 | |||||||||||
审计报告数据 |
企业报表数据 | ||||||||||||
利 润 表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数据) |
主营业务利润 |
376.27 |
289.37 | ||||||||||
营业利润 |
-159.53 |
-175.29 | |||||||||||
加:补贴收入 |
39.28 |
29.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2.22 |
0.20 | |||||||||||
利润总额 |
-122.47 |
-146.49 | |||||||||||
净利润 |
-122.47 |
-146.49 | |||||||||||
主营业务利润 |
376.27 |
289.37 | |||||||||||
中介机构 |
律 师 事 务 所 |
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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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台州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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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估 事 务 所 |
台州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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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核准 或备案情况 |
帐面值(万元) |
资产 |
3352.11 |
负债 |
2264.59 |
净资产 |
1087.52 |
| |
评估结果(万元) |
9943.65 |
2314.74 |
7628.91 |
| |||||
评 估 基 准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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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 核准■ 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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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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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监管单位名称: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 批复文件号: 路政函[2011]77号 批复主要内容: 《关于同意路桥区商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 内部决策文件:《台州市路桥区商业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内部决策文件主要内容:国有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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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式 |
公开挂牌转让 | ||||||||
公 告 期 限 及 其 他 事 项 |
1、公告挂牌期:自 2、公告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个合格竞买人,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当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3、公告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则按照本次拍卖规则实施拍卖程序。 | ||||||||
对竞买人的要求 |
一、主要交易条件: 1、 转让起始价: 3945.67万元;(51.72%国有股权) 2、 交易方式:此次委托的51.72%国有股权将和8.22%法人股、36.93%职工股做捆绑竞价(即竞买人在对51.72%国有股权竞价的同时也在对8.22%法人股、36.93%职工股竞价)或同时的协议转让(即竞买人在协议转让51.72%国有股权的同时也在协议转让8.22%法人股、36.93%职工股)。 受让方在转让51.72%国有股权的同时必须同时以每股相同的价格受让8.22%法人股、36.93%职工股。 3、 付款方式: 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如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4、 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的损益处理方式: 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5、 是否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 否。员工与路桥区商业公司原有劳动合同关系存续。 6、 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置:由路桥区商业有限公司继承。 7、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向的要求:按原经营范围经营。 8、 竞买人应交纳 1000 万元竞买保证金至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可抵作应支付的部分转让价款。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必须是肉联企业(原股东不受此条件限制)。 |
附件:
中天路评报【2011】93号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
1)、抵押担保事项:截止
2)、商业公司对座落在横街镇凤凰西路58号原横街老食品站生猪仓库(建筑面积822.89㎡,土地面积1,195.60㎡,账面价值房屋净值4,355.00元、土地使用权摊余价值192,492.00元),于2004年1月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并于2004年4月转让给罗永乾,房地产转让价格308,357.00元。当时转让的房地产未经评估,未报国资部门审批并公开拍卖,至今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商业公司在此次清查时作房地产转让处理;
3)、座落在文昌路原金路超市所在地土地面积1,590.70㎡,证载用途为商业出让地块。鉴于其实际用途一层为商业用房,二至五层为集资建房(房产证产权登记到职工个人名下),评估时结合台州市区基准地价更新研究成果报告的技术成果,采用楼层地价分配率的方法进行估价;
4)、其他应收款项主要为内外部资金往来产生,本次评估未计提利息;
5)、评估中对已查明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盘盈盘亏作资产增减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