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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黄岩第三罐头食品厂30.303%国有法人股权(优先股)转让
项目编号TC09004    项目名称浙江黄岩第三罐头食品厂30.303%国有法人股权(优先股)转让   阅读8336 次

发布日期2009年04月02日   所在区域黄岩    转让底价(万元)270万    出让比例  30.303%  交易类别  

 

项目名称

浙江黄岩第三罐头食品厂30.303%国有法人股权(优先股)

项目编号

TC09004

挂牌价格

270万元

地域

黄岩

 

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

台州市黄岩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名称

浙江黄岩第三罐头食品厂

企业类型

股份合作制

所属行业

食品

经营范围

水果、蔬菜罐头生产、加工,定型包装食品批发(有效期至2010621日)。

法定代表人

吴晓冬

成立日期

1997年成立

注册资本

198

注册地

台州市黄岩江口工业食品开发区内

土地、建筑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面积

 

人员情况

职工人数:  

标的企业概述

浙江黄岩第三罐头食品厂成立于1997125日,持有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岩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100300033552,注册地为台州市黄岩江口工业食品开发区内。公司注册资金为198万元,其中:国有优先股60万元,为股份合作企业,主营水果、蔬菜罐头生产、加工,定型包装食品批发,兼营农副产品销售,食品罐头机械、塑料机械及零配件制造、加工。

公司由台州市黄岩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浙江海之梦水产有限公司、浙江黄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自然人陈翠玲共同投资组建。其中台州市黄岩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占30.303%,浙江海之梦水产有限公司占31.8182%,浙江黄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占7.0707%,陈翠玲占30.8081%

 

公告挂牌

1、  公告挂牌期:自2009 4 2 日报刊公告日(即挂牌起始日)至2009 4 29 日下午5时整止。

2、  公告挂牌期间,只有一家合格受让意向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的前提下,经国资管理部门同意后,直接转让给该受让人。

3、若公告挂牌期间,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受让意向人报名,则按照《拍卖法》有关规定实施拍卖程序进行转让。

4、受让报名:

1)产权交易有关资料。

2)填写产权受让意向书等。

3)签订保证金协议,并缴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人应在报名期间 4 2  日— 4 29  日(节假日除外)到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附带企业章程、相关决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经审计评估的主要财务会计资料

科目年度

                            2008531

 

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流动资产

12,587,677.64

其中:货币资金

18,698.09

应收票据

 

应收利息

 

应收帐款

3,733,718.36

其他应收款

957,918.33

预付帐款

33,713.50

存货

7,839,796.67

待摊费用

3,832.69

固定资产

16,482,234.23

无形资产

15,353,982.00

待处理财产损益

1,487,961.96

资产合计

45,911,855.83

流动负债

23,440,259.56

长期负债

420,300.00

负债合计

23,860,559.56

所有者权益

22,051,296.27

1、评估的不动产所有权证中已抵押1104万元银行借款;

2、公司江口食品工业园区部分项目房产证未办理;

3、按优先股有关规定,应剔除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等应属普通股权属部分389.49万元,加上评估时未包括的污水处理资金125.55万元、生活区土地228.15万元,其净资产调整为2169.34万元;

 

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

批复文件号:黄政函【200914

批复主要内容:《关于同意公开转让浙江黄岩第三罐头食品厂国有股权的批复》

内部决策文件:浙江黄岩第三罐头食品厂第三届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

 

中介机构

律师事务所

 浙江中英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事务所

台州市华诚资产评估事务所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账面值(元)

资产

29,735,491.34

负债

23,860,559.56

净资产

5,874,931.78

评估结果(元)

45,911,855.83
23,860,559.56
22,051,296.27

评估基准日

2008531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文件及文件号

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关于对浙江黄岩第三罐头食品厂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函》

对受让方的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境内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