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对浙江省三门县永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4.07%国有法人股权进行公开转让,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转让标的、底价及保证金
本次转让标的为浙江省三门县永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4.07%国有法人股权,转让底价102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二、 转让方式
报名截至日仅一家报名受让的,经国资管理部门同意后,直接转让给该受让人;有二家或二家以上的,按照《拍卖法》有关规定实施拍卖程序进行转让。
三、 受让人条件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境内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四、 报名须知
凡报名者企业法人须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与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公司章程与相关决议及企业资信证明;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报名时须缴付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900101040022292
开户单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五、 报名、展示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08年6月23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电话:台州市新台州大厦四楼,0576-88685180、88685177
详情登陆 www.tzpre.com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拟 转 让 产 权 相 关 信 息
项目名称 |
浙江省三门县永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4.07%国有法人股权 |
项目编号 |
TC08001 |
挂牌价格 |
102万元 |
地域 |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 |
基本情况 |
申请人名称 |
三门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
标的企业名称 |
三门县永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销售。 | |||
法定代表人 |
王传永 |
成立日期 |
2005年成立 |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注册地 |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镇大湖塘广场路 | |
土地、建筑 |
占地面积 |
| ||
建筑面积 |
| |||
土地面积 |
3344.30平米 | |||
人员情况 |
职工人数: | |||
标的企业概述 |
浙江省三门县永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20日,经三门县工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注册地为三门县海游镇大湖塘广场路。公司由王传永、薛德法、俞昌夫、王广脉、王广林、朱广福、三门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股东组成,7家股东分别占有公司40.6%、15.24%、12.96%、6.91%、6.91%、3.85%、14.07%股份。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 |
公告挂牌 |
1、 公告挂牌期:自2008年 5 月 27 日报刊公告日(即挂牌起始日)至2008年6月23日下午5时整止。 2、 公告挂牌期间,只有一家合格受让意向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的前提下,经国资管理部门同意后,直接转让给该受让人。 3、若公告挂牌期间,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受让意向人报名,则按照《拍卖法》有关规定实施拍卖程序进行转让。 4、受让报名: 1)产权交易有关资料。 2)填写产权受让意向书等。 3)签订保证金协议,并缴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人应在报名期间[月日—月日(节假日除外)]到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附带企业章程、相关决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经审计评估的主要财务会计资料 | ||
科目﹨年度 |
2008年2月29日 | |
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流动资产 |
|
其中:货币资金 |
91909.60 | |
应收帐款 |
| |
其他应收款 |
4813671.05 | |
预付帐款 |
| |
存货 |
25043047.50 | |
其他流动资产 (内部往来) |
| |
长期投资 |
| |
固定资产 |
| |
无形资产 |
| |
资产合计 |
| |
流动负债 |
| |
长期负债 |
| |
负债合计 |
23080424.45 | |
所有者权益 |
|
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三门县财政局 批复文件号:三门县人民政府三政函[2008]61号 批复主要内容:关于同意出让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县永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批复 内部决策文件:三食【2007】11号 |
中介机构 |
律师事务所 |
三门县城关法律服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 |
| |
评估事务所 |
三门三信会计师事务所 |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账面值(元) |
资产 |
10061957.05 |
负债 |
9146758.00 |
净资产 |
|
评估结果(元) |
29948628.15 |
23080424.45 |
6868203.70 | ||||
评估基准日 |
2008年2月29日 | ||||||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文件及文件号 |
三财国发【2008】11号 | ||||||
对受让方的要求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境内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