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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8.27%国有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TC07001    项目名称浙江国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8.27%国有股权转让   阅读8288 次

发布日期2007年07月26日   所在区域    转让底价(万元)    出让比例    交易类别  

 

项目名称

浙江国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96,432(占总股本18.27%)国有法人股权。

项目编号

TC07001

点击数

 

挂牌价格

1465.12万元,6.99/

地域

 

 

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

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名称

浙江国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商贸服务

经营范围

家用电器、汽车(不含小轿车)、摩托车、自行车、电工器材、电脑、通讯器材、百货、针纺织品、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五金、钢材、建材、服装、副食品(凭《卫生许可证》)、办公用品销售;国产卷烟(凭《烟草零售许可证》)、金银饰品(凭《经营金银业务许可证》)的零售;服装、纺织品的加工;家用电器维修、安装;音响工程安装。

法定代表人

虞希良

成立日期

2000612

注册资本

1147.385万元

注册地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2

土地、建筑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面积

 

人员情况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职    人,离退休    人。

标的概述

1、标的系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国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8.27%国有法人股权,该股权不存在抵押、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况。

2、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享受优先购买权。

3、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转让合同生效日期间,标的公司的经营损益经审计后由股权出让方按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公告挂牌

1、  公告挂牌期:自2007424报刊公告日(即挂牌起始日)

2007528日下午5整止。

2、  公告挂牌期间,只有一家合格受让意向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

挂牌时的受让条件的前提下,该合格受让意向人应于2007530日下午5点前与转让方草签转让标的交易合同,经批准同意后,该交易合同正式生效。

3、若公告挂牌期间,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受让意向人报名,则采用拍卖方式进行。

4、受让报名:

1)产权交易有关资料。

2)填写产权受让意向书等。

3)签订保证金协议,并缴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人应在报名期间[518528(节假日除外)]到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附带企业章程、相关决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前五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人股

18.27%

 

浙江国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法人股

.77%

 

虞希良

自然人股

3.06%

 

曹春玲

自然人股

2.34%

 

项秀国

自然人股

1.98%

 

注:如有变动,该变动信息在报名日前进行披露。

 

近期经审计评估的主要财务会计资料

科目年度

                            2006630

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流动资产

173,601,361.80

其中:货币资金

53,154,698.29

应收帐款

13,496,612.04

应收票据

1,658,417.80

其他应收款

18,137,557.01

预付帐款

38,551,763.50

存货

48,487,147.70

长期投资

1,439,407.21

固定资产

119,259,336.26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39,603,112.50

资产合计

333,903,217.77

流动负债

192,853,419.26

长期负债

60,862,192.59

负债合计

253,715,611.85

所有者权益

80,187,605.92

科目年度

2006630

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收入

134,761,044.00

主营业务利润

6,077,623.69

营业利润

738,511.59

加:投资收益

25,350.00

营业外收支净额

133,686.79

利润总额

630,174.80

减:所得税

0.00

净利润

630,174.80

 

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台州市国资委

批复文件号:台国资(2007)23

批复主要内容:同意以1465.12万元为底价挂牌出让浙江国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8.27%国有法人股。

内部决策文件: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第十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台国经董(2006)14]

内部决策文件主要内容:通过《浙江国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8.27%国有法人股转让》

 

中介机构

律师事务所

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事务所

台州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账面值(万元)

资产

27,101.46

负债

23,355.81

净资产

3, 745.65

 

评估结果(万元)

33,390.33

25,371.56

8,018.77

 

评估基准日

2006630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文件及文件号

台国资(2006)56

 

对受让方的要求

1、受让人条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1)意向受让方须为企业法人,其主营业务需从事商贸服务业,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企业资产总额不低于1.5亿人民币,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2)标的公司股东。

2、  价款支付:转让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