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工程(一期)混凝土材料采购加工
补充文件(1号)
各潜在投标人:
《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工程(一期)混凝土材料采购加工》招标文件,现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15日内,通过网上投标系统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现调整为:“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网上投标系统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二、(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15日内,通过网上投标系统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发布在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如在该时间后提出问题需要澄清的,招标人不作答复。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现调整为:“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网上投标系统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对投诉异议内容在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进行答复。如在该时间后提出问题需要澄清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可以拒绝受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如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其他未及事宜,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执行。
台州西廊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