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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公交巴士有限公司5辆轻型普通货车报废处置
项目编号GR2025ZJ1002169            标的名称台州市公交巴士有限公司5辆轻型普通货车报废处置            转让底价            披露起始日期           披露截止日期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台州市公交巴士有限公司5辆轻型普通货车报废处置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

    拟对台州市公交巴士有限公司5辆轻型普通货车进行报废处置,本次转让公告披露的标的名称、图片、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标的按现状进行报废拆解处置,不过户不提档,转让方不负责提供标的相关随机文件、备件、工具及清单等,不保证标的零配件齐全、性能完好,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做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转让的资产参见附件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标的中的4辆吉奥牌货车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民辉村1号东丰路口公交综合场站停车场,1辆吉奥牌货车位于台州市黄岩区二环西路西客站停车场。挂牌期间意向方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楼先生 13566822232、0576-8865030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其他披露内容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1个周期数。
    3.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本次转让公告披露的标的名称、图片、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标的按现状进行报废拆解处置,不过户不提档,转让方不负责提供标的相关随机文件、备件、工具及清单等,不保证标的零配件齐全、性能完好,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做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转让的资产参见附件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5.本次转让标的中的4辆吉奥牌货车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民辉村1号东丰路口公交综合场站停车场,1辆吉奥牌货车位于台州市黄岩区二环西路西客站停车场。挂牌期间意向方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楼先生 13566822232、0576-8865030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台州市公交巴士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台州市中心大道411号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5547566430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计价方式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1.414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0000元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台州产权的存管银行(户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207021219200515067),操作路径:“浙交汇”平台——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在接到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交易签约通知函》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拆除安全履约保证金。
    2.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交易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4.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物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交接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交接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
    6.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原则上受让方不得在现场对标的物进行拆解,需整车提取搬运,如部分确需现场拆解的,需经转让方同意才能进行,并接受转让方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7.受让方在拆解作业中涉及某种特殊作业时无相应资质的,应委托具有对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及回收作业,经转让方审核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提供相应特种设备的回收或报废证明。
    8.受让方对标的进行拆解、过重、提取及搬运作业,须严格遵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规范要求,提取标的时涉及的拆解、过磅、搬运、装卸、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拆解提取过程中造成转让方或第三人设施设备损毁、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
    9.受让方提取标的结束后,须将标的存放现场垃圾清理干净及场地平整等。
    展示时间公告信息披露期内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展示地点4辆吉奥牌货车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民辉村1号东丰路口公交综合场站停车场,1辆吉奥牌货车位于台州市黄岩区二环西路西客站停车场
    联系人姓名楼先生
    联系人电话13566822232、0576-88650305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00

    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剩余1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公示附件《实地勘察证明》.doc 、 《授权委托书》.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适用).doc 、 《资产交易合同》.doc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附件.标的物清单.docx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76-88685180
    传真
    邮箱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网址https://www.tzcqpt.com/TZPT/
    转让方联系人楼宏鹏电话13566822232
    传真
    邮箱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黄海公路588号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