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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元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废旧变压器及配套设施转让
项目编号GR2025ZJ1001577            标的名称台州元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废旧变压器及配套设施转让            转让底价55.179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           披露截止日期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台州元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废旧变压器及配套设施转让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机械设备名称台州元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废旧变压器及配套设施
    规格型号三变科技:ZGS11-Z-400/10\ ZGS11-Z-500/10\ ZGS11-Z-630/10 杭州恒信\杭州电力:YB-12/04计量单位
    数量28成新率
    主要功能用途变压器的功能主要有:电压变换,电流变换,阻抗变换,隔离,稳压的设备所在地
    现状分析设备生产年份跨度自2017年9年至2019年8月,变压器品牌生产商分别为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合式变压器12台)、杭州恒信电器有限公司(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11台)、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临安恒信成套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组合式变压器3台),共计26台;户外高压电缆分接箱(2台,生产商宁波鹿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设备中变压器有23台无明显损坏;3台存在部分元件被盗情况。具体以现场展示为准。
    瑕疵情况截至评估基准日,3台变压器部分元件被盗,其他23台无明显损坏。
    其他披露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未征集到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6个周期。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本次转让26台变压器及2台分接箱为台州元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限公司于2017年9月至2019年8月期间分批购置并投入启用, 2023年12月因项目分段完工并投入运营终止停用。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买的,自行到现场看样,未看样的投标人视为对本标物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看样联系人:陈先生 18361665116。
    6、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数量、规格、型号等,标的涉及的拆卸、运输(包括吊车费、搬运费等)、场地清理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
    7、成交后,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列明物品的拆卸、运输,相关特种作业需持证作业,受让方对拆卸、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合同签订后10个自然日)完成标的物的拆卸、运输。
    8、设备地点在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塔下程村5号,成交价为含税价。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台州元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区洪家街道塔下程村5号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MA29WRTK58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计价方式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55.179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5万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207021219200515067),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该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吊装、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向转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经转让方确认,产交所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公告披露的标的名称、图片、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标的按现状进行处置,转让方不负责提供标的相关随机文件、备件、工具及清单等,不保证标的零配件齐全、性能完好,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做任何形式的担保。
    3.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涉及到的拆除、运输等相关费用,由买受承担。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发票。
    5.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
    6.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7.受让方应具备相应的吊装、搬运能力。受让方不得将设备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8.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交接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需在签订合同后且接到我司通知10天内处置完成,完成全部标的吊装、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逾期一天扣除保证金1000元/天。
    10.如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因素,标的在成交后无法按期完成移交、拆解及清运等,转让方有权中止或延期进行移交,拆解提取工期相应顺延。在此期间,成交标的由受让方自行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及损失。
    12.受让方需现场切割预埋件后运离,切割位置需与地面水平。现场切割、吊装等作业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规定,操作人员需持有对应执业证书。作业过程中一切安全生产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13.受让方提取标的结束后,须将标的存放现场垃圾清理干净及场地平整等。
    14.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展示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展示地点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塔下程村5号
    联系人姓名陈先生
    联系人电话18361665116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5.00

    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剩余6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公示附件《资产交易合同》.docx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 、 《授权委托书》.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潘女士电话0576-88685180
    传真
    邮箱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网址https://www.tzcqpt.com/TZPT/
    转让方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8361665116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项目链接:https://www.zjpse.com/prjs/real_right/detail/1594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