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交易指南 联系我们
台州湾新区第二中小企业园16号楼二单元厂房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GL2025ZJ1002333            标的名称台州湾新区第二中小企业园16号楼二单元厂房五年租赁权            挂牌价格79.276704 万元(首年)            披露起始日期           披露截止日期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4)台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472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否。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路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0576-88688028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甲南大道东段9号2号楼605室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租金挂牌价79.276704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第五年的租金在第三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5%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低空经济相关产业、汽车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台州湾新区主导产业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保证金分装修履约保证金和租赁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20万元,其中装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装修履约保证金将在乙方开始生产后不计息退还乙方,租赁履约保证金租期满后不计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需在合同签订前汇入甲方账户,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不遵守本合同所载的任何条款,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或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2.租赁物业按现状出租,使用过程中的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3.该厂房经营所需的相关设备、设施、装修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添置,自负盈亏。
    4.乙方应承担租赁期限内因乙方之使用而发生的公用设施供应的费用(包括物业费、水费、电费、车位费以及由乙方承担的公摊电损等费用),其中物业费为1.2元/月/平方米,如甲方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按调整后价格执行。
    5.乙方有权自租赁起始日起使用本租赁物业,乙方承诺在6个月内完成装修,12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
    6.本租赁物业为多层厂房,楼面一层每平方荷载2吨,二层及以上0.5吨,一层层高7.8m;二层以上层高均为4.5m。多层厂房设置公变,预留每单元400KVA,多层厂房生产火灾危害性为丙类,耐火等级二级,若乙方因生产需求提高消防等级,需提交消防部门审批,报甲方备案。
    7.为充分利用物业的屋顶空间,甲方和开发屋顶光伏的第三方合作开发屋顶光伏产业,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必须无条件协助配合,所得收益归甲方所有。
    8.在本租赁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同时与甲方、物业管理机构签订相关入园协议,办理入园手续。乙方应按入园协议、园区规约的要求,谨慎、合理地使用本租赁物业,如乙方违约使用本租赁物业,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业后,该物业处于乙方的占用管理之下,乙方应妥善履行管理维护照看义务,合理使用租赁物业。乙方在本租赁物业施工及生产期间造成自身及第三方人员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使用不当,如果乙方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等方面的过失引起甲方租赁物业损失,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不可抗力影响除外)。
    10.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本租赁物业(不可抗力造成厂房主体结构影响除外)的修缮和维护,租赁期满后,应完好无损的将本租赁物业交还给甲方。如有损坏,由乙方按原状修复和承担相关费用。如乙方未能及时修复且经甲方书面函告后仍不能进行修缮和维护的,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完成修缮和维护,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费用,或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因厂房地处沿海地区,地质松软,乙方需充分考虑地面沉降等因素,由此引起的地坪加固等相关问题及费用由乙方自理。
    11.乙方不得擅自改扩建(包括加层、增加夹层),如因生产工艺需改扩建,乙方需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甲方同意方可实施,相关费用自行承担。乙方未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申报及批复,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及相应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12.租赁期满后,除可移动的设备及家俱搬离外,其余保持原状不得自行拆除。剩余装修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
    租期5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3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10.00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台交所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郑女士电话0576-88685180
    传真
    邮箱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网址https://www.tzcqpt.com/TZPT/

项目链接:https://www.zjpse.com/prjs/lease/detail/158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