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43,686.00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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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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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期为三年,租金不变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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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体育、文化或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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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年租金10% 。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费、垃圾清运费、场地清洁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水费按5.8元/吨收取,电费按相关部门规定的销售价格(含税)收取。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经出租方同意后才能对场地进行建设,建设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事先报出租方同意。
6、须自行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对租赁区域进行清扫,维护门前及周围秩序,负责保护责任区内的绿化设施。
7、如遇体育中心内举办大型活动需要使用该租赁场地,乙方应配合甲方暂停营业并清空场地。
8、租赁期内,如政府指令或上级单位(市社发集团)需要征用或启动开发该场地,体育中心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出该场地,体育中心不承担因合同提前终止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
9、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方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方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竞得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项目成交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如原承租方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0、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1、场地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2、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
租期 | 三年 |
有无免租期 | 有 |
免租期时间 | 15天(原租户承租,无免租期)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否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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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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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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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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