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交易指南 联系我们
台州湾新区汇贤府4幢(含53个地下商业车位)及地下夹层储藏室4-01室租赁权
项目编号GL2024ZJ1029501    项目名称台州湾新区汇贤府4幢(含53个地下商业车位)及地下夹层储藏室4-01室租赁权   阅读101 次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1日   所在区域台州市台州湾新区    租赁底价3,154,763.00 元(首年)    出让比例    交易类别  动态报价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3)台州市不动产权第0012879号、浙(2023)台州市不动产权第0012880号、浙(2023)台州市不动产权第0013107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否。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台州东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燕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0576-88385888
    联系地址台州湾新区甲南大道东段9号台州东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租金挂牌价3,154,763.00 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其中4幢101室、102室年招租底价为3052505元(含53个地下商业车位),年租金每五年递增10%;地下夹层储藏室4-01室年租金为102258元且年租金不变。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标的物不得经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产生噪音(废气)污染等影响居民生活的项目,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柒拾捌万捌仟陆佰玖拾壹元整(¥788691元),在装修完成后,退还两个月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伍拾贰万伍仟柒佰玖拾肆元整(¥525794元),剩余一个月的履约保证金即贰拾陆万贰仟捌佰玖拾柒元整(¥262897)在租期满后不计息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需在合同签订前7个工作日汇入出租方账户。
    2、房屋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在使用前,根据乙方使用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可对出租房屋进行相应装修改造(如消防系统改造等),但不得破坏建筑的结构安全及整体结构等,并达到相关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标准和要求。
    3、出租房屋经营所需的相关设备、设施、装修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添置,自负盈亏。
    4、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承租方对房屋的使用必须合法合规,严禁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使用项目和活动,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经营管理,使用严格遵守相关部门的管理等。承租方应配备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符合消防部门要求,无安全隐患,服从出租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如果承租方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等方面的过失引起出租方租赁物业损失,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出租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不可抗力影响除外)。
    6、承租方租赁期限内,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民事责任等。
    7、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可对租赁物进行投保保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保险导致租赁物损坏、灭失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损失。
    8、对管理不善或违反有关规定而导致重大负面事件发生,若社会影响恶劣,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收回经营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保留相应法律诉讼权利,且不予以任何补偿。
    9、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无论因何种原因要求终止租赁,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租期未满半年,租金按半年收取,租期满半年但不满一年,租金按一年收取。具体退款费用以出租方核定为准,并没收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10、如遇到不可抗力、政府拆迁等政策文件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有权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承租方应及时搬离相关设施、设备,但不得破坏房屋,否则出租方有权追偿相应损失。出租方提前收回房屋,租金按实结算,出租方需退还承租方多余租金,并不计息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不承担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及退还等。承租方对此表示认同。
    11、租期届满(含本合同约定的提前退租),承租方向出租方返还租赁房屋时,承租方所投资的可移动设备可以带走,固定设施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或破坏,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或另行追偿。如若出租方要求恢复原状的,承租方必须恢复原状,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12、腾房义务: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的,承租方必须在15天内腾空房屋,否则出租方拥有遗留物的处置权。
    13、其他未约定或表述事项,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出租方及物业现场管理为准。
    14、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租期15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7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20.00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台交所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的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潘女士电话0576-88685180
    传真
    邮箱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网址https://www.tzcqpt.com/TZPT/

报名链接:https://www.zjpse.com/prjs/lease/detail/140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