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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十里长街北126、128、130号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GL2024ZJ1028872    项目名称台州市路桥区十里长街北126、128、130号三年租赁权   阅读112 次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5日   所在区域台州市路桥区    租赁底价60,535.00 元/年    出让比例    交易类别  动态报价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路字第335009号、路字第334694号、路字第335740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无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无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台州市路桥区社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卓丹霞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0576-82131175
    联系地址台州市路桥区十里长街北168-3新游客中心(原野餐厅后面)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租金挂牌价60,535.00 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特色甜品店、文创产品店、休闲清吧、主题轻餐厅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 电 、煤气、通讯设备 、物业管理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计算或分摊方法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应当向出租方提供其对该房屋的装修设计文件及消防审核文件(受理书)、工程安装所需的各类保险的保单,在获得出租方的批准后方可开始对该房屋的装饰装修。一旦批准,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装修须支付装修保证金。
    6、承租方有关招牌和广告的设置事宜应当严格遵守出租方和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交纳相关费用。
    7、承租方应当服从路桥十里长街的停车位(包括机动车位和非机动车位)的使用及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出租方或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8、承租方必须严格保护十里长街的古街建筑风貌;不得擅自改变外立面原状;必须严格保护房屋樑柱,不得擅自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必须安装简易消防喷淋、烟感器,不得擅自改变消防安全设施。遵守出租方关于装修设计文件审查的规章制度。
    9、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0、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1、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2、出租方有权不定期检查承租方销售数据,并有权要求承租方如实提供店铺年度审计报表。
    租期3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时需提交出租方确认的《经营业态确认函》。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1.2107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的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2个周期。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郑女士电话15824013300
    传真
    邮箱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网址https://www.tzcqpt.com/TZPT/

项目链接:https://www.zjpse.com/prjs/lease/detail/137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