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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中清科技有限公司23%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G32024ZJ1000155    项目名称台州中清科技有限公司23%股权转让   阅读133 次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8日   所在区域    转让底价(万元)42.09 万元    出让比例    交易类别  动态报价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台州中清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注册地(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区开发大道东段188号5号楼5楼5503
    法定代表人陈希良
    成立日期2018-08-23注册资本(万元)183.00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1001MA2AP23B05
    经营规模微型
    经营范围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工业机器人、特殊作业机器人、康复辅具研发、制造、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陈希良65.00%
    台州浙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3.00%
    袁海敏12.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78-140.49-140.49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161.7317.42144.31
    审计机构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台州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 2024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0.03-89.14-89.14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27.550.1327.42
    内部决策情况股东会决议基准日审计机构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台州分所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4个周期数。
    3. 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 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届时另行通过“浙交汇”平台发布公告)
    5.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无。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台州浙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东段188号主楼三层311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叶志胜成立日期2016-11-02
    注册资本(万元)200.00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1001MA28GTQXXT经营规模微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23.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3.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其他部门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2330000760196026D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2024-09-30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股东会议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台州浙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批准单位名称浙江浙华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标的名称台州中清科技有限公司23%股权转让
    转让底价42.09万元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事项,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4.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日(含)期间内发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
    5.标的股权对应的应缴出资中部分(19.09万元)暂未实缴,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且收到股权转让款后10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成出资的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2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潘女士电话0576-88685180
    传真
    邮箱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网址https://www.tzcqpt.com/TZPT/
    转让方联系人吴权英电话0576-88300346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报名链接:https://www.zjpse.com/prjs/equity/detail/1283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