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企业名称 | 台州中清科技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 注册地(住所) | 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区开发大道东段188号5号楼5楼5503 |
法定代表人 | 陈希良 |
成立日期 | 2018-08-23 | 注册资本(万元) | 183.00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31001MA2AP23B05 |
经营规模 | 微型 |
经营范围 | 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工业机器人、特殊作业机器人、康复辅具研发、制造、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有人不放弃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陈希良 | 65.00% |
台州浙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23.00% |
袁海敏 | 12.00%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
|
以下数据出自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2.78 | -140.49 | -140.49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161.73 | 17.42 | 144.31 |
审计机构 | 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台州分所 |
以下数据出自 2024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0.03 | -89.14 | -89.14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27.55 | 0.13 | 27.42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台州分所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4个周期数。
3. 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 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届时另行通过“浙交汇”平台发布公告)
5.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无。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
转让方名称 | 台州浙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东段188号主楼三层311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叶志胜 | 成立日期 | 2016-11-02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31001MA28GTQXXT | 经营规模 | 微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3.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3.00%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2330000760196026D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批准日期 | 2024-09-30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决议文件名称 | 台州浙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
批准单位名称 | 浙江浙华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台州中清科技有限公司23%股权转让 |
|
转让底价 | 42.09万元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价款支付方式 | 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事项,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4.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日(含)期间内发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
5.标的股权对应的应缴出资中部分(19.09万元)暂未实缴,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且收到股权转让款后10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成出资的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0.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潘女士 | 电话 | 0576-88685180 |
传真 |
| 邮箱 |
|
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 | 网址 | https://www.tzcqpt.com/TZPT/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吴权英 | 电话 | 0576-88300346 |
传真 |
| 邮箱 |
|
地址 |
| 网址 |
|
报名链接:https://www.zjpse.com/prjs/equity/detail/1283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