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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谷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拟开挖剩余土石料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GR2024ZJ1008718    项目名称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谷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拟开挖剩余土石料转让项目   阅读67 次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7日   所在区域台州市路桥区    转让底价(万元)4,113.71万元    出让比例    交易类别  动态报价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台州产权交易所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谷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拟开挖剩余土石料转让项目
    资产来源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其他

    1. 路桥区人民政府委托对台州市路桥峰江街道谷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拟开挖剩余的土石料进行公开处置据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谷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勘察及设计方案》及《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谷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资源储量估算报告,该项目剩余资源量:设计开挖剩余石料方量为1441384吨),详见相关报告。因储量估算中的资源储量与实际矿产品由于技术原因及生产原因有一定误差,具体以开挖后现场的量为准。若实际过磅称重的量与储量估算量不符,转让方将不进行退还。资源出让量需矿区地磅过磅核准,若最终运输量超过1441384吨,按每吨的成交单价进行补收,补收款直接划入财政账户。

    2. 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谷岙废弃矿山位于路桥区人民政府173°方向直距5.6km处,位于峰江街道办事处257°方向直距4.0km处,行政隶属峰江街道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1°2022.34″,北纬28°3151.46″。矿区现状已通过修筑道路与022乡道相连,运输条件较为便利。


    其他披露内容
    1.受路桥区人民政府委托对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谷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拟开挖剩余的土石料进行公开处置。根据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谷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勘察及设计方案》及《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谷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资源储量估算报告》,该项目剩余资源量:设计开挖剩余石料方量为1441384吨),详见相关报告。因储量估算中的资源储量与实际矿产品由于技术原因及生产原因有一定误差,具体以开挖后现场的量为准。若实际过磅称重的量与储量估算量不符,转让方将不进行退还。资源出让量需矿区地磅过磅核准,若最终运输量超过1441384吨,按每吨的成交单价进行补收,补收款直接划入财政账户。
    2.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谷岙废弃矿山位于路桥区人民政府173°方向直距5.6km处,位于峰江街道办事处257°方向直距4.0km处,行政隶属峰江街道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1°20′22.34″,北纬28°31′51.46″。矿区现状已通过修筑道路与022乡道相连,运输条件较为便利。
    4.挂牌期间意向方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成为受让方,所有投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5.瑕疵担保责任:本次转让的标的物是还未开采的矿石,以开挖后现场的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对标的物的状态、品质及数量不作担保,不对转让标的物已知或未知瑕疵负责,竞买人是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瑕疵风险。受让方没有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
    6.转让价格不含增值税(包含资源税),不包括相关运输所需费用、装卸费用,转让方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开具政府非税票据。
    7.受让方竞得的产品市场经营变动和投资回报具有不可确定性,市场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受让方应自愿承担该风险。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峰江街道办事处
    注册地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银水路199 号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1004738430816C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计价方式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4,113.71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2周期。
    3. 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400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207021219200515067),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处置。
    5.交易完毕后以签订合同作为交付依据。转让方根据工程进度,分批交付,预计10个月内交付完毕。受让方需在收到转让方的运输要求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石料运输(每月最低运输量约为14万吨,最终以每月给乙方的单据为准)。交付地点为治理工程所在地。
    6.受让方自行组织工具装卸、运输及处置、宕底道路填筑和钢板铺设等进行装运,并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资源的看护、保全、数量明细记录等工作。受让方应及时做好运输、处置等事项的相关审批及报备工作,承担相关税费、规费等。
    7.受让方运输过程需符合交通、行政执法、环保、路政等相关要求,不得超限运输,并做好安全措施,购买相关保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和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8.受让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项目施工现场破坏、环境污染、噪音污染、道路房屋损坏、人员安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自行负责沿线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处理和清理工作。
    9.受施工及场地影响,现场无法进行筛分、加工和大批量堆放,运输方式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对于转让方每批的运输要求,受让方应及时运输完成,如超期限未完成的,按违约条款办理。
    10.项目交易服务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展示时间工作日上午8:30- 12:00,下午13:30- 16:30
    展示地点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谷岙村
    联系人姓名叶先生
    联系人电话18969636315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400.00

    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剩余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潘老师电话0576-88685180
    传真
    邮箱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网址https://www.tzcqpt.com/TZPT/
    合作机构名称台州市嘉德拍卖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联系人叶先生固定电话--
    手机18969636315
    转让方联系人朱老师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项目链接:https://www.zjpse.com/prjs/real_right/detail/120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