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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体育中心室外田径场北侧1000平方米场地一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GL2024ZJ1007585    项目名称台州市体育中心室外田径场北侧1000平方米场地一年租赁权   阅读360 次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6日   所在区域    租赁底价    出让比例    交易类别  动态报价
  •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坐落位置台州经济开发区学院路(市体育中心内)
    土地证号台开国用(2012)第03662号
    土地面积18392.00平方米
    用途商业、住宅用地
    类型出让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使用(原合同于2024年5月13日截止)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台开国用(2012)第03662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无。
    4、是否设立居住权:无。
    5、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新租赁商户租赁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免租金装修期为15天;原租户不享受免租金装修期。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台州市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嘉鑫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0576-88669608
    联系地址台州市学院路888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租金挂牌价96000.00 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期为一年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支付后使用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体育、文化或办公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年租金10% 。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费、垃圾清运费、场地清洁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水费按5.8元/吨收取,电费按相关部门规定的销售价格(含税)收取。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经出租方同意后才能对场地进行建设,建设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事先报出租方同意。
    6、须自行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对租赁区域进行清扫,维护门前及周围秩序,负责保护责任区内的绿化设施。
    7、如遇体育中心内举办大型活动需要使用该租赁场地,乙方应配合甲方暂停营业并清空场地。
    8、租赁期内,如政府指令或上级单位(市社发集团)需要征用或启动开发该场地,体育中心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出该场地,体育中心不承担因合同提前终止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
    9、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方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方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竞得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项目成交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如原承租方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0、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1、场地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租期一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15天(原租户承租,无免租期)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2.00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6.《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1.《授权委托书》.doc
    3.《特别事项约定》.docx
    4.《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适用)(2).doc
    5.《场地租赁合同》.docx
    2.《实地勘察证明》.doc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76-88685180
    传真邮箱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网址https://www.tzcqpt.com/TZ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