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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JV7N66别克牌SGM6522UAA4旧机动车转让
项目编号GR2023ZJ1004454    项目名称浙JV7N66别克牌SGM6522UAA4旧机动车转让   阅读1102 次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4日   所在区域    转让底价(万元)12.22万元    出让比例    交易类别  动态报价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浙JV7N66别克牌SGM6522UAA4旧机动车转让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机动车是否包含车牌车牌号浙JV7N66
    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车辆品牌别克牌
    车辆型号SGM6522UAA4车身颜色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LSGUL83L7HA143065发动机号172695032
    发动机型号LTG燃料种类汽油
    排量(升)1.998出厂日期2017-09-27
    购置日期2017-10-26注册登记日期2017-10-26
    强制报废期止检验有效期至2023-10-31
    行驶公里数74327成新率
    数量1所在地
    现状分析是否带指标
    瑕疵情况
    其他披露内容
    1.拟转让车辆停放于台州市椒江区花园山庄酒店停车场,报名期间看样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5967691018。
    2.转让车辆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应先将各种影响价格因素等考虑周全,并请务必查看现场,一经成交,最终成交价将不作任何调整。对于车辆行驶里程是否实表,车辆状态有无故障,外观是否有碰撞或者剐蹭痕迹,车辆是否经过碰撞、大修,零部件是否完好、齐全等情况均以现场查勘为准。
    3.台州市范围外的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本次标的的,应在报名前了解清楚当地车辆转入条件,本次意向受让方也应了解转让车辆能否过户到外地等相关事项,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与产交所不负责能否过户到外地等责任。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台州市政府花园招待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28号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720044861N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计价方式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12.22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2个周期数。
    3. 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万元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台州产权的存管银行(户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207021219200515067),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后,经转让方确认新的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件后通知产交所,产交所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车辆价款含增值税,在过户过程中所需支付的税、费及办证手续费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若需转让方出具证明或盖章的,由转让方协助办理。过户前的违章罚款由转让方承担,过户后的违章罚款由受让方承担。
    5.交付:受让方在签订转让合同且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方可向转让方领取车辆及其相关证件。
    6.车辆安全责任:成交后,车辆交付至车辆过户手续办理期间所造成的车辆损失、人身赔偿等经济损失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费用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与产交所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7.车辆过户:受让方在车辆交付后30日内办理好机动车权属过户(转籍)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给合同履约保证金,解除转让合同,收回车辆。
    8.交易服务费:向受让方收取标的成交金额的2%。
    展示时间报名期间
    展示地点台州市椒江区花园山庄酒店停车场
    联系人姓名杨先生
    联系人电话15967691018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00
    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剩余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76-88685180
    传真邮箱admin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网址https://www.tzcqpt.com/TZPT/
    转让方联系人杨建友电话15967691018
    传真邮箱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28号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