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受转让人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转让浙J08616等八辆机动车,该转让项目按照国有产权转让的规范程序和交易规则,最终由受让方陈永国、祝启忠、谢国玲、黄仙华、陈安科五位合法受让(其中浙J01324因起拍价过高未成交)。经审核,交易双方主体资格合法、产权归属清晰、交易程序合规,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3月23日对该项交易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特此公告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