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椒江区生态陵园开发经营权转让项目(一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资产来源 其他 其他披露内容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 3.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根据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区政府常务会议情况说明,对椒江区生态陵园(一期)未来30年开发经营权进行公开转让,涉及开发经营范围为黄岙里及塔下程陵园拟新开的约355.60亩陵园,包括黄岙里公墓用地面积约320亩,塔下程公墓用地面积约35.60亩。规划新建公墓128955个,其中黄岙里墓穴95808个、塔下程墓穴(含龛位)33187个。 黄岙里公墓用地面积213,331.00平方米(约320.00亩),规划建设公墓穴位95,808.00个(均为地面),墓区配套建筑面积5,280.00平方米,墓区道路26,120.00平方米,绿化43,880平方米,规划停车位513个。 塔下程公墓用地面积23,713.00平方米(约35.60亩),规划建设公墓穴位(含龛位)33,187.00个。其中,地面墓区4,579.00个,地下骨灰堂龛位28,608.00个。墓区配套地上建筑面积1,570.00平方米,地下室(地下骨灰堂)建筑面积4,990.00平方米,墓区道路3,911.00平方米,绿化11,875.00平方米,规划机动车停车位56个。 工程项目最终批复的施工设计文件为本项目工程建设和竣工的依据。 5.转让方在2023年06月30日前将该项目相关场地交付给受让人,交付场地时该地块应达到进场施工条件。开发经营权转让期为30年,按项目约定的交付场地之日起算。转让方应在交付前完成土地征迁。在转让方按项目约定交付项目相关场地后,受让方同意在2024年06月30日之前开工,分批建设,受让方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转让方提出延建申请,并征得转让方同意。 6.受让方承诺本项目项下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人民币大写叁亿玖仟陆佰壹拾柒万元(小写396170000.00元)。 7.经营期间,受让方应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项目进行建设、运营。 8.30年开发经营权到期后,除已建成尚余未对外出售的墓穴双方另行约定结算方式外,受让方应将本项目开发经营所形成的所有设备、设施等资产无偿移交给转让方。 9.受让方在30年经营权经营期内须在椒江当地完税。(如受让方为椒江外企业,需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在椒江区内设立新法人公司)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无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台州市椒江区民政局 注册地 台州市椒江区东枫山路8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1002002673276J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125,188.00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经营权转让款(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部分成交款,其余款项直接划入区民政局指定银行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25亿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账号:1207021219200515067),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经营期间,受让方应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项目进行建设、运营。 3.受让方取得开发经营权后应当按照生态化要求及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公墓规格自费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建设,相关的设计、施工需经转让方审查,未经转让方审查批准的,不得擅自建设。 4..经营期间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墓,受让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制定和公布,并应当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其他公墓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相关比例应征转让方同意。 5.经营期间,墓区应当实行园林化管理。 6.经营期间,受让方应当维护墓区秩序,保持墓区宁静、清洁,负责维修墓穴和墓区其他设施。 7.经营期间,受让方应当根据售出墓穴的数量和使用年限,将不低于15%的出售收入预留作为售出墓穴在其使用期内的维护经费,单独建账;预留维护经费不足的,受让方应当予以补足。 8.经营期内,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法规、城市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发生变化,受让方应配合转让方要求实施。 9.出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10.出让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11.出让合同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出让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30年经营权经营期内须在椒江当地完税。(如受让方为椒江外企业,需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在椒江区内设立新法人公司)。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2,50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处置方式 - 标的信息
在建工程 地块名称 拟规划建设的面积约为355.60亩的黄岙里及塔下程公墓 地块地理位置描述 黄岙里墓区位于椒江区章安街道合旗村黄岙里,现状为黄岙里公墓北侧山地,拟建设用地面积约320.00亩;塔下程墓区位于椒江区洪家街道塔下程村,地处绿心的东南侧,紧临原塔下程公墓,拟建设用地面积约35.60亩。 所属园区或产业板块 权属性质 权证编号 规划用途 土地面积 实际用途 容积率 房屋层数 工程进度 项目名称 项目所属产业领域 项目建设内容 总投资 开工时间 预计竣工时间 是否涉及到抵押 无形资产 名称 台州市椒江区生态陵园30年开发经营权 技术适用范围 台州市椒江区 主要产品 本次拟转让椒江区生态陵园(一期)未来30年开发经营权。开发经营的范围为规划建设的面积约为355.60亩的黄岙里及塔下程公墓。黄岙里墓区位于椒江区章安街道合旗村黄岙里,现状为黄岙里公墓北侧山地,拟建设用地面积约320.00亩;塔下程墓区位于椒江区洪家街道塔下程村,地处绿心的东南侧,紧临原塔下程公墓,拟建设用地面积约35.60亩。规划新建公墓128,995.00个,其中黄岙里墓穴95,808.00个、塔下程墓穴(含龛位)33,187.00个。(项目立项备案代码:2210-331002-04-01-184365) 审批部门文号或专利号 其他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 图片浏览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576-88685180 传真 邮箱 admin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大楼五楼510室、511室 网址 https://www.tzcqpt.com/TZPT/ 转让方 联系人 潘程英 电话 0576-88228601 传真 邮箱 jjminzheng@126.com 地址 台州市椒江区东枫山路8号 网址
报名链接:https://www.zjpse.com/prjs/real_right/detail/27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