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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维斯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4.6%股权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杭州维斯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4.6%股权   阅读4175 次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31日   所在区域    转让底价(万元)    出让比例    交易类别  网络竞价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浙交所”)公开预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我方所提交的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预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意向受让方或接收预披露信息的任何主体的要约;

     (2)转让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或实际需要对转让标的、价格和处置方案作出调整;

     (3)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披露或交易的依据,本项目最终转让信息以正式披露为准。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杭州维斯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注册地(住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6号大街452号2幢
    法定代表人朱伟江
    成立日期2018-09-21注册资本(万元)1,111.1111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101MA2CEJP093
    经营规模微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科技中介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浙江百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0.6000%
    袁洪文30.0000%
    杭州德琚富盈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0000%
    朱伟江11.4000%
    亿联康(杭州)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0000%
    宁波瓴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451.32126.27126.27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1,041.1382.21958.92
    审计机构北京东审鼎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 2022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51.300000-157.120000-157.120000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1429.380000115.5800001313.800000
  • 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浙江百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30.6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4.6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0007047892221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2-10-26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决议文件名称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预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其他披露事项
    其他披露事项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陈女士;何先生电话0576-88685180;0571-87297339
    传真
    邮箱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网址www.zjpse.com
    转让方联系人高晶电话0576-87731138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