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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路城市发展中心停车楼一层东北侧、西北侧及西南侧商铺和西侧14个车位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路城市发展中心停车楼一层东北侧、西北侧及西南侧商铺和西侧14个车位五年租赁权   阅读1014 次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31日   所在区域    租赁底价    出让比例    交易类别  网络竞价
  • 标的信息
    标的状态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目前房产证尚未办理,地产证号: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0347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无。
    4、是否设立居住权:无。
    5、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租金挂牌价623200.00 元(首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期为五年,租期内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第五年租金按成交价上浮5%。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支付后使用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不得经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产生噪音(废气)污染等影响居民生活的项目,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的物涉及的车位只能做停车位使用,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5%。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12.00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租期五年
    有无免租期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图片






  • 标的物位置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台州市椒江城发公共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栾燕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89062208
    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青年路250号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76-88685180
    传真
    邮箱admin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大楼五楼510室、511室网址https://www.tzcqpt.com/TZPT/

报名链接:https://www.zjpse.com/history/prjs/lease/detail/222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