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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28号花园招待所大楼出租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28号花园招待所大楼出租   阅读953 次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7日   所在区域    租赁底价425.166000 万元(首年)    出让比例    交易类别  网络竞价
  • 标的信息
    标的状态使用(原合同已到期/原合同于2023年4月18日截止。)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1)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42571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清单。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无。
    4、是否设立居住权:无。
    5、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租金挂牌价425.166000 万元(首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不得低于425.166万元,以后每年租金按上一年年租金的3%逐年递增。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每半年支付一次,首年前7个月作为免租金装修期,剩余5个月房租(按实际成交首年租金*5/12计算)在装修期到期前15日内缴纳完成,之后每期租金须在上个半年度到期前15日内全部交纳完成。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酒店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赁履约保证金:100万元;装修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均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支付。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经营范围仅限于经营酒店,不允许在成交后改变经营范围及用于法律禁止的经营项目,承租期间禁止以任何方式转让、抵押经营场地,部分楼层可转租(转租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且经营内容需与酒店经营相配套并在法律允许的经营项目内),且盈亏及安全责任自负。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装修要求:
    (1)该大楼经营所需的装修除锅炉、电梯、空调、配电房购置费用外其他投入不得低于1200万元(含税),并在装修完成后1年内向出租方提交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2)承租方如计划在成交后至租赁期开始日前进行装修,可与原租赁方远洲旅业自行协商装修时间。
    (3)大楼内须留一间档案室及一间办公室给出租方,供出租方日常办公(免费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且地下室除外)
    (4)承租方对经营场地进行内部装修前,应将有关装修工程的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资料提交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监督等主管部门审核,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在装修期间严格按照国家装饰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安全标准、消防标准及行业标准等组织施工。
    (6)施工完毕后,承租方应及时报请公安、消防、环保、政府有关部门审验,取得相关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均由承租方全部自理。承租方不履行出租方的上述规定要求而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负担。
    (7)合同到期终止时,承租方装修场地、房屋、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等所花费的所有投资,出租方不做任何经济补偿,房屋内设施全部归出租方所有。
    (8)锅炉等设备,承租方需以不低于出租方房屋租赁合同中提供设备品牌参照清单的清单内参数进行购买,其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其他要求:
    (1)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基于合法取得的承租权,为行使该权利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受托负责租赁物的日常经营活动。子公司注册后,合同主体变更为承租方子公司。承租方对该子公司所有与租赁物相关的行为及债务负连带责任。
    承租方注册地未在租赁区的,根据租赁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定,承租方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全资子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并在当地依法缴纳税费。
    (2)经营期间,酒店名称可为承租方所携带品牌名称且保证装修及运营标准不低于四星级。
    (3)装修完成后,经公安、消防、环保、政府有关部门审验合格,并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4)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方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在租赁期间内承租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方的规定。承租方对租赁场所发生的火灾,或因其原因引起的安全生产问题,必须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因此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承租方应自行购买与酒店经营相关的第三方责任险及财产保险。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每个租赁年度开始的5个工作日内将购买的凭证交付给出租方。其他由出租方自行购买。
    (5)装修期间及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包含但不限于宽带、电话、水、电、气等费用。
    (6)对管理不善或违反有关规定而导致重大负面事件发生,如上级政府执法部门要求停业整顿等,出租方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取与执法部门相同的罚款额作为名誉损失费。若受到刑事处罚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保留相应法律诉讼权利,且不予以任何补偿。
    (7)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终止租赁。
    (8)现大楼内设施出租方不保证其能正常使用,资产移交将按现状进行交接,承租方可自行更新替换并处置替换的旧资产,具体设施详见设施清单。
    7、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竞得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项目成交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调换使用或抵押。
    9、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100.00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租期2040年8月18日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7个月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台州市政府花园招待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建友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0576-88583806   手机:15967691018
    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28号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76-88685180
    传真
    邮箱admin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大楼五楼510室、511室网址https://www.tzcqpt.com/TZ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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