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台交所挂〔2022〕18号
受有关单位委托,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对杭州国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壹户债权/债权收益权进行公开转让,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转让标的、底价及保证金
本次转让标的为杭州国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壹户债权/债权收益权,转让底价1600万元,竞买保证金160万元。
二、 转让方式
采取网络多次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价高者得。
三、 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模式
受让方应在接到产交所《成交结果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且已缴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一次性支付全额款项。
2.分期付款模式
受让方需分期付款的,则受让方应在接到产交所《成交结果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且已缴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订《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并支付首期款,该首期款不低于1000万元,剩余转让价款在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期间受让方需就未支付的转让价款向转让方支付资金占用费,具体费率等交易信息请详询转让方。
竞买方申请分期付款的,须向转让方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转让方审批通过方可实施,并签订相关协议,否则应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拟分期付款的竞买方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然人:无不良记录,包括无贷款逾期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被执行记录、无犯罪记录等。
2)企业法人:工商年检须为正常状态,企业无大额贷款逾期记录、无重大诉讼记录、无重大被执行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3)企业法人机构竞得并申请分期的,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须对法人在《债权收益权转让合同》项下的支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应付未付转让价款、资金占用费、管理费、清收处置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如法定代表人非实际控制人,由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非法人组织参照企业法人机构执行。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非法涉众募集资金(例如非法P2P及其他网贷融资)。
四、 竞买人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债权收益权。
五、 报名须知
凡报名的企业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竞买申请书和竞买人承诺函等相关资料,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明、竞买申请书、竞买人承诺函及相关资料。竞买保证金在转让方资格确认当天缴纳。
六、 实行网络报名: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tzztb.zjtz.gov.cn/tzcms/)。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7日下午4:00前(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资格确认时间:2022年4月28日11时前确认。
七、 网络竞价时间
自由(挂牌)报价时间:2022年4月29日9:00-15: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2年4月29日15:00
八、 联系人:
委托方:张女士 电话:13586113230
产交所:陈女士 电话:0576-88685180
九、 具体情况详见转让须知。
详情登录 www.tzpre.com tzztb.zjtz.gov.cn/tzcms/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