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条的规定,招标人──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 2 页),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台州市产权交易网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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