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台交所挂【2021】24号)由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组织人)对外披露信息公开征集投资方,并协助融资方(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结合综合评议等方式开展投资方遴选工作。
一、标的、底价及保证金
本次增资融资方为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金额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其中3098.47748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报名时交纳8000万元人民币增资保证金。
二、竞争性谈判说明及安排
1、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
2、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相关材料,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并经融资方确认合格意向投资方有二家及以上的,采用竞争性谈判结合综合评议择优选定投资方。
3、出现以下任何情形时,则本次公开征集终止:
(1) 未征集到合格的意向投资方;
(2) 其他导致本增资项目不适宜继续的情形。
4、谈判时间:具体以组织人发送的《关于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意见及交易安排的通知》为准。
5、谈判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四。
三、竞争性谈判程序及规则
1、组织方收到融资方出具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意见书》后二个工作日内,向各意向投资方发出《关于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意见及交易安排的通知》。
2、合格意向投资方须按《关于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意见及交易安排的通知》的规定时间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资资格。合格意向投资方到达谈判现场后,应将准备的《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材料》(一式陆份),当场递交给组织人。组织人统一接收后分发至谈判小组。
3、组织人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合格意向投资方竞争性谈判顺序。
谈判小组围绕以下谈判要点内容与各合格意向投资方逐一进行谈判:
(1)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情况。
(2)意向投资方的主业情况。包括:经营情况、行业地位等情况。
(3)意向投资方资金实力。包括:管理规模、融资能力等情况。
(4)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的战略契合度情况。包括:战略方向、产业布局和总部战略等。
(5)意向投资方市场实力。包括:市场渠道、产业整合和产业链布局等。
4、每家谈判一次为一轮,竞争性谈判原则上只进行一轮。
5、每次谈判均当场形成谈判纪要,由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及合格意向投资方谈判代表签字确认。
6、合格意向投资方可在谈判进行中对所提交材料进行确认(包括报价)。合格意向投资方在谈判纪要上签字确认后,材料不得再进行修改。谈判时报价为最终报价。
7、谈判小组成员根据合格意向投资方递交的材料、谈判纪要,对合格意向投资方在此次增资项目中的综合实力按照评分细则打分并独立发表评审意见,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8、评分依据及权重
增资金额20%、资方主业20%、资金实力20%、战略契合度25%、资方的市场实力15%。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9、谈判小组汇总各成员打分、综评意见确定合格意向投资方优先接纳顺序排名,编写谈判评审报告,一份交融资方,一份交组织人存档。
10、融资方将遴选结果书面反馈给组织人。组织人收到融资方书面反馈后,当日通知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后二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确认书》,并于《增资确认书》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协议签订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增资款,所支付的资金来源合法。
11、融资方、原股东和最终投资方按照规定签署《增资协议》,并递交一份供组织人备案。
12、交易鉴证及公告:增资协议签订并生效后,组织人出具交易凭证,通过网站对外公告结果,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
1.意向投资方参加谈判活动自行所携带的材料,须经意向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
2.意向投资方向组织人递交的材料,在评审结束后,由融资方和组织人分别存档。
五、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融资方负责组建,本次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五人,由融资方和外部专家组成。台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人员全程参与竞争性谈判过程。
附件:1.关于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意见及交易安排的通知
2.材料清单
3.竞争性谈判评分标准
附件1
关于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意见及交易安排的通知
贵方拟投资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根据贵方所提交的材料及所缴的保证金,经融资方审核,符合本次增资资格条件,通知如下:
贵方请参加于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上午9:30时在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四)举行的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金额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项目活动。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参会人员配带口罩,提供绿色“健康码”、“行程卡”及会前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
产权交易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材料清单
2-1承诺和报价(此件为二次报价,谈判中提供)
2-2授权委托书
2-3诚信承诺书
2-4与谈判要点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方2020年度审计报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意向投资方股东背景证明材料及评分标准要求的相关材料)
2-1承诺和报价
承诺和报价
致:
经审慎决策并依法合规履行公司内部程序,我司愿意按照下表填报内容参与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台交所挂【2021】24号)。具体见下表:
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 投资金额 | 出资形式 |
3098.477486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货币 |
我方承诺,以上报价为我司最终报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2-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兹委派我单位(全部参与者姓名) 参加贵方组织的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其中 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谈判中的有关事务,其就此所签署的文件或作出的行为对我单位均有约束力。
本授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附全权代表人情况: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部 门:
职 务:
电 话:
电子邮箱:
意向投资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2-3诚信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
(意向投资方)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活动;
二、不向融资方、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和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评审人员贿赂,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应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参与方,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不与融资方、其他参与方和台州市产权交易所串通或恶意报价;
五、中标成交后,按规定及时与融资方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拖延或拒绝与融资方签订合同,不与融资方订立有悖于评判结果的合同或协议;
六、严格履行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七、不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投诉,扰乱谈判工作;
八、自觉接受和配合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不拒绝或在检查中提供虚假材料。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记入信用档案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融资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意向投资方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条款 | 评审因素 | 分值(分) | 具体要求和评分标准 |
一 | 增资金额 | 投资报价 | 20 | 1、投资者基础报价8亿元,得分为15分; |
二 | 资方主业 | 经营情况、行业地位 | 20 | 1、意向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2020年末的总资产、实收资本、净资产、负债、营收、净利润、公司治理等;(10分) |
三 | 资金实力 | 管理规模和融资能力 | 20 | 1、意向投资者资产管理规模、自有资金管理规模等;(5分) 3、意向投资者参与本次增资资金来源;(10分) |
四 | 战略契合 | 战略方向、产业布局和总部战略 | 25 | 1、意向投资者战略布局方向与融资方所处行业契合程度;(5分) |
五 | 市场实力 | 市场渠道、产业整合和产业链布局 | 15 | 1、意向投资者具有带单、促销能力;(5分) |
谈判小组成员按评分标准各自打分,意向投资方的得分为评判小组成员评分结果的平均值。(谈判小组评分结果每项保留1位小数,第2位四舍五入;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