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受转让人浙江省海门港外沙港埠集装箱公司与浙江省台州市海门港埠总公司的委托,转让其所持有的浙江大麦屿港务有限公司各15%国有股权,该转让项目按照国有产权转让的规范程序和交易规则,最终由受让方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合法受让。经审核,交易双方主体资格合法、产权归属清晰、交易程序合规,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1日已对该项交易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特此公告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