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对浙江省海门港外沙港埠集装箱公司与浙江省台州市海门港埠总公司所拥有的浙江大麦屿港务有限公司各15%国有法人股权进行公开转让,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转让标的、底价及保证金
本次转让标的为浙江大麦屿港务有限公司30%国有股权,转让底价4003.1万元,竞买保证金600万元。
二、 转让方式
报名截至日仅一家报名受让的,经国资管理部门同意后,直接转让给该受让人;有二家或二家以上的,按照《拍卖法》有关规定实施拍卖程序进行转让。
三、 付款方式
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四、 受让人条件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境内企业法人。
五、 报名须知
凡报名者企业法人须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与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公司章程与相关决议及企业资信证明。报名时须缴付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900101040022292
开户单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六、 报名、展示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08年11月19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电话:台州市新台州大厦四楼,0576-88685180、88685177
详情登陆 www.tzpre.com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