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各意向承租方:
因委托方要求,就台州市椒江区城发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椒江区葭沚老街入口广场二号楼及地下部分预留厨房区域招租文件(项目编号:台交所租〔2021〕32号)中的“对赌条款”由“承租方如四年内(从计租之日起开始计算)评选上“米其林餐厅”或者“黑珍珠餐厅”或者取得“橄榄餐厅”、“携程美食林餐厅”、“凤凰金梧桐餐厅”、“亚洲50-100餐厅”其中三项餐厅称号的,则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对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如未按期评上相应餐厅称号的,则由出租方没收180万元对赌履约保证金,且二号楼的合同租金从次年开始按63元/㎡/月重新计算;如承租方在四年后评选上相应餐厅称号的,180万元对赌履约保证金仍不予退还,租金从评上后的次年起按原成交租金价格规则执行。(租金递增方式,仍是从合同租赁期开始计算,每三年递增5%)”更改为“鉴于承租方在竞标前已充分了解出租方引进高品质餐厅的意图,出租方亦为此降低了竞拍起始租金,租金收入减少。因此:承租方如四年内(从计租之日起开始计算)评选上“米其林餐厅”或者“黑珍珠餐厅”或者取得“橄榄餐厅”、“携程美食林餐厅”、“凤凰金梧桐餐厅”、“亚洲50-100餐厅”其中三项餐厅称号的,则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对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如未按期评上相应餐厅称号的,则由承租方补偿出租方180万元租金损失,并以上述对赌履约保证金支付,且二号楼的合同租金从次年开始按63元/㎡/月重新计算;如承租方在四年后评选上相应餐厅称号的,180万元对赌履约保证金仍不予退还,租金从评上后的次年起按原成交租金价格规则执行。(租金递增方式,仍是从合同租赁期开始计算,每三年递增5%)”,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也作相应调整。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