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受转让人三门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转让其所持有的浙江省三门县永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4.07%国有法人股权,该转让项目按照国有产权转让的规范程序和交易规则,最终由受让方王传永合法受让。经审核,交易双方主体资格合法、产权归属清晰、交易程序合规,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7日已对该项交易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特此公告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08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