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用户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其沥青、重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沥青采购项目,二标段为重油采购项目。
一、招标项目编号:台交所招〔2017〕17号
标段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吨) |
到场地址 |
一标段 |
A级普通国产沥青 |
70# |
吨 |
2000 |
业主指定地点 |
A级普通进口沥青 |
70# |
吨 |
1000 |
业主指定地点 | |
SBS进口改性沥青 |
I-D级 |
吨 |
500 |
业主指定地点 | |
SBS国产改性沥青 |
I-D级 |
吨 |
1000 |
业主指定地点 | |
二标段 |
重油 |
180# |
吨 |
800 |
业主指定地点 |
注:1、清单中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合同执行的大概数量,最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供货情况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必须是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商,或者是具有石油制品或沥青等产品经营范围的经销商(允许二次授权的分销商);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一标段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国内沥青生产厂商须提供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销商须提供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还应提供生产厂商同意供货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考招标人提供的附件);二次授权的分销商须提供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还应提供生产厂商同意代理商供货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与代理商签订的分销协议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二标段经销商须提供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1室。
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8月14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七、开标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二号开标室(地址:台州市府大道777号民泰银行台州大厦三楼)
八、投标保证金:
金额:一标段15万元,二标段4万元;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14日9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交至以下帐户,不接受现金。(不计息)
形式:银行转帐或电汇
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开户银行: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
帐 号:583016260800015
九、联系方式: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1室
联系人:陈敏雅
电 话:0576-88685180
招标文件咨询人:揭尧
电 话:0576-88517782
传 真:0576-88517785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台州市建设工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