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受台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台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债券承销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条件的证券公司前来投标。本次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受台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台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债券承销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条件的证券公司前来投标。本次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项目编号:台交所招〔2017〕8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就台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债券承销商进行招标。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债券注册额度15亿元,拟一次性发行15亿元,采用余额包销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证监会、发改委批准的债券承销业务资格;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质和技术团队能力;
1.5 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从2014年1月至今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证监会或国家发改委通报或处罚;
2.2 从2014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和无行贿行为;
2.3 证监会对券商评级分类结果BB及以上(以证监会最新一期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为准)。
3.其他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需缴纳50万元投标保证金,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发生不良行为的,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如中标后债券的发行方案、规模、服务质量等不符合合同条款,将按比例扣除履约保证金。如无法成功发行,相关中介费用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各投标券商提供的预估发行利率必须真实有效,中标券商的预估发行利率将作为条款写入合同。若实际发行利率高于预估发行利率,每高于预估发行利率(即实际发行利率-预估发行利率)10BP扣佣金总额的5%;若实际的发行利率低于预估发行利率,每低于预估发行利率(即预估发行利率-实际发行利率)10BP奖励佣金总额的5%。
4.各投标券商所申报的各项资料需客观真实。若招标过程中发现券商有申报虚假信息,将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若中标后发现有申报虚假信息,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全额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债券承销业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2.发售地点:台州市广场南路218弄20号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0日,9:30。
六、投标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二号开标室(地址:台州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开标时间:2017年6月20日,9:30。
八、开标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二号开标室(地址:台州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三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0万元。投标人应于2017年6月20日9时30分(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交至以下帐户,不计息:收款单位名称: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账 号:583016260800015。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tb.com/tzcms)和台州市产权交易网(http://www.tzpre.com)发布。
十一、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十二、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台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纬二路19号
联系人:孙翔 联系电话:0576-89062202
(2)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8号中国石油大厦二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858687462
台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