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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城市智能停车管理系统二期招标
项目编号台交所招〔2017〕4号    项目名称台州市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城市智能停车管理系统二期招标   阅读2720 次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8日   所在区域台州市    预算价(万元)1700元/停车泊位    出让比例    交易类别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其台州经济开发区城市智能停车管理系统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条件的制造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台交所招〔2017〕4号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招标内容

型号配置

规划数量

备注

交货期

建设周期

1

无线车辆检测装置

详见参数要求

3000个

5年质保、5年维护

签订合同后10个自然日内

签订合同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建设

2

无线转发器、无线网关/基站(4G网络)、太阳能设施

详见参数要求

根据工程量实际建设提供

3

硬件设备监管平台

详见参数要求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本项目产品自主研发能力的制造商;

2.2013年1月1日以来(以落款日期为准),单个合同的车位数量不低于2000个的车辆检测装置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自2013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证明);

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在当地检察院开具的证明材料);

6.具有智能停车收费服务ISO9001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需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文件的获取由各投标人自行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tzztb.com/tzcms/)下载获取。本次招标取消报名环节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对本项目的答疑和澄清,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了解答疑和澄清由此造成的后果招标人及产交所概不负责。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2017年5月18日9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交至以下帐户,不接受现金。(不计息)

投标保证金:10万元;

收款单位名称: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

 号:583016260800015(汇入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5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二号开标室(地址:台州市府大道777号民泰银行台州大厦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递交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的身份证原件及《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八、其他:

人:台州市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6-81812722

人:杨红伟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人:陈敏雅

联系电话:0576-88685180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