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受台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其公司债主承销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条件的证券公司前来投标。本次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项目编号:台交所招〔2016〕10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就台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主承销商进行招标。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债券注册额度30亿元,拟首次发行规模为15亿元,采用余额包销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协议/合同所必须的资质和技术团队能力;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所需行业资质或业绩要求
2.1 具有中国证券会批准的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
2.2 证监会对券商的评级分类结果在BBB级及以上(以证监会网站公布的2016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为准);
2.3 201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主承销并发行过主体评级为AA+的城投类企业公司债(以wind资讯系统导出数据为准);
2.4 营销团队项目负责人在201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有AA+级城投类公司债承销经验(以募集说明书所载联系人姓名为准);
2.5 近三年内(自2014年1月1日开始)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证监会或国家发改委通报或处罚;
2.6 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开始)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和无行贿犯罪;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限券商与银行之间过桥资金的合作)
3. 其他要求
3.1 要求承诺提供过桥资金授信支持。过桥资金授信总额度15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金融机构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授信意向书)。如在实际操作期间出现变故,合作金融机构不能提供过桥资金,招标人提出终止承销项目时,投标人无条件同意。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债券承销业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 发售时间: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 发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1室;
3.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15日9时30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二号开标室(地址:台州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2月15日9时30分(时间)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二号开标室(地址:台州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三楼)(地点)开标。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15日9时30分(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转帐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帐户,不计息:收款单位名称: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账 号:583016260800015。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tb.com/tzcms)和台州市产权交易网(http://www.tzpre.com)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台州市天和路95号天和大厦A座1009室
联系人:韩笑、曾芳
联系电话:0576-88551578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1室
联系人:陈敏雅
联系电话:0576-88685180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台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