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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工 补 充 医 疗 保 险招标
项目编号台交所招〔2016〕9号    项目名称员 工 补 充 医 疗 保 险招标   阅读1855 次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4日   所在区域    预算价(万元)    出让比例    交易类别  

     招标公告

投标前须知附表

项号

主要内容

1

招标人: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招标

3

项目概况: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在册职工参与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约40人(暂估),具体人数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清单为准。保险费金额30万元(暂估)以签订合同时的统计为准。

4

保险期限:保险服务期为三年,如投保人对上一年度服务和经营情况满意,双方合作愉快,可续签下一年的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价格可根据上一年实际经营情况双方协商调整。

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
6.1
投标人必须具有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6.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的省级分公司或地市级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同一总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省级分公司或地市级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6.3注册资本金不低于RMB20亿元(含);

6.4在台州设有分支机构;

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一旦投标书开标并认定,中标人必须按照投标书的承诺履行,且必须具有独家承保本标的能力,不接受标的拆分或二家及二家以上保险人共保的形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tzztb.com)上下载方式发放 ;

7.2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3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联系人:潘小姐          电话:0576-88685180

8

投标文件:
8.1
投标文件提供份数: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均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报价文件一份;另加电子文档一份;

8.2投标文件包装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报价文件单独用内层封套密封包装,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与副本分开用内层封套密封包装(电子版文档密封在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内),然后报价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正、副本统一包装在一个外层封套内,外层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8.3外层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2016年月 日 时分前不得开启。

9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9.1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递交:
10.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12     6  日 下午 1:30 时整,
逾期提交,恕不接受;
10.2
递交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民泰银行三楼大开标室;

11

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投标担保确认单、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现场核验,如若现场核验不合格,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担保金额:5000元;
12.2
担保形式:投标人出具的银行汇票、转帐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
收款单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

银行帐号:583016260800015
12.3担保提交地址: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0576-88685153
投标人凭转账、汇款凭证复印件或银行汇票到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领取投标担保确认单
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1小时办妥投标担保并领取投标担保确认单。

 

项号

主要内容

1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书、承诺函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封面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4

开标:

14.1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4.2由招标人代表按照先送达后开标的顺序进行开标。开标时,如发现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接收要求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招标人将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

15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从台州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主任在库选专家中推荐或随机抽取

16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中标候选人人数1名。

17

异议与投诉

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产权交易所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的形式只采用书面形式。

17.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8

招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网站公告。

19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tb.com/tzcms)和台州市产权交易网(http://www.tzpre.com

20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

21

开标时间:2016  12   6  日 下午 130  时整
开标地点: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民泰银行三楼大开标室

2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以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为准。

23

招标文件咨询,联系人:岳拴青      联系电话:13989656628

24

保险经纪公司服务费:保险合同签订时保险费的6%,由中标的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

25

监督单位:台州市公管办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576-88208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