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受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就本次台产租〔2016〕10号项目对下列房屋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物概述、租赁期限、招租保证金
房屋所有权单位 |
租 赁 物 |
起始租金 (元/年) |
招租保证金(元) |
租赁期限 |
备注 |
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台州市经济开发区育德路333号二楼感统室及三楼一层的房产,面积约1300平方米 |
90000.00 |
50000.00 |
三年 |
建筑面积以实际使用为准。 |
二、本次招租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采取网络多次性竞价方式(具体详见网络竞价规则)和价高者得的方法进行。租赁一旦成交,任何人不得反悔,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用途限定:仅限0-6周岁自闭儿童康复服务使用。
四、承租方资格:
1、具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从事自闭症儿童康复工作三年以上的自闭症儿童专业康复机构;
2、如台州区域外单位承租该房屋的,须在合同签订2个月内取得委托方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通过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3A以上评估等级;
4、因项目场地限制,同时为保证机构的服务质量,承租方第一年对在训儿童人数不得超过30人/日,第二、三年对在训儿童不得超过50人/日。
5、要执行残联规定的各项就医优惠政策。
五、报名时间: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8日下午4:00。
实行网络报名: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tb.com/tzcms/),现场资格确认。
资格确认时间: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8日下午4:00前(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
资格确认地址: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1室)。
六、网络竞价时间:2016年8月19日(星期五)上午9:30
七、报名须知
凡报名单位须持民政部门核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3A以上评估等级证书、一名教师资格证和七名及以上持有教育学、特殊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证明近三年以上从事自闭症儿童康复工作的相关业绩资料。
招租保证金5万元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到达指定帐户为准(收款单位名称: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帐号:583016260800015)。
八、具体细节详见招租文件。
九、联系人:小潘 电话:0576-88685180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